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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来源:www.xiangyang.gov.cn 时间:2024-06-07 20:55:36 查阅:16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2024年5月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x3hb2024051900491、襄阳国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中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环贸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特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盛聚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集储存废机油过程产生的油泥和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油泥和废水未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处置公司处置,无处置联单。

2、以上六家环保公司涉嫌超许可或无许可私自买卖倾倒危险废物。如盛聚祥公司,许可证核准收集汽修行业废机油,实际私自购买含化工的工厂废油、冶炼厂的废酸焦油,用部分掺进汽修废机油中卖给炼油厂,剩下的油渣污水则晚上拉走偷偷排放。

3、湖北中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襄阳市千成祥有限公司最里面的车间,其收集的废机油偷偷违法转移其他省市,产生的废水直接倾倒在相邻的耕地内。千成祥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白色粉尘(化学成分不详),遮天蔽日。近期督察的原因,仅周末和晚上开工。

襄州区土壤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涉及7家企业,其中襄阳国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中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湖北特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和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处置。襄阳盛聚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的集中收集、贮存,并销售给综合利用公司。以上6家公司均有环评批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有排污许可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襄阳千成祥过滤产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助滤剂建设项目有环评批复,有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1.经现场勘查,国裕公司、中呈公司、凯源公司、环贸公司、特鹰公司雨水沟及雨水收集井内未见油污痕迹,雨水排放口未见油泥和含油废水。经调阅5家经营单位自行监测报告,并对其雨水排放口进行监督性监测,中呈公司、凯源公司雨水排放口无雨水残留,国裕公司、环贸公司、特鹰公司雨水排放口未检出石油类。

经对盛聚祥公司雨水管网进行排查,管网及雨水井内壁无油渍残留物,水质无浑浊及其他异常现象,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该雨水排口开展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2.国裕公司、中呈公司、凯源公司、环贸公司、特鹰公司作为从事废矿物油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的是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这类废矿物油品质相对较好,杂质较少,产生的少量油泥沉淀在罐底,应适时清理。经查,上述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除国裕公司在2021年12月委托黄石鼎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转移处置了0.495吨清罐油泥以外,另外4家均未清理罐底油泥,故未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特鹰公司同时从事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处置,其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2024年3月委托华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转移处置了16.49吨含油污泥,并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盛聚祥公司在废矿物油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油泥沉淀在储罐底部,其他过程不产生油泥。该公司自运营以来,清理罐底油泥共计0.12吨,于2024年4月28日交由东风威立雅环境服务(襄阳)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生成电子转移联单。

国裕公司、中呈公司、凯源公司、环贸公司、盛聚祥公司均不产生生产废水。特鹰公司从事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处置产生废水经废乳化液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伙牌镇污水处理厂。经调取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记录,未发现废水排放超标现象。

3.经对国裕公司、中呈公司、凯源公司、环贸公司、特鹰公司厂区现场勘查和查阅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发现收集、贮存、转移废矿物油和废乳化液之外的危险废物,且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上述单位向工业企业收购其它危险废物的行为。此5家公司与湖北安耐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矿物油处置合同,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入库单、出库单和接收单总量一致。上述单位主要以襄阳捷顺达和十堰鑫顺物流为运输单位,配备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车辆安装有监控设备。同时,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各类信访平台也未接到过群众举报。

经现场查阅盛聚祥公司电子转移联单、危废交接单、出入库管理台账等资料,其收集的每批次废油均有电子转移联单或交接单,未发现有其他行业的废矿物油及其他危险废物。该公司在废矿物油转移过程中使用襄阳捷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车辆安装有监控设备。

经查,盛聚祥公司收集的废矿物油全部交由湖北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耐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每批次废矿物油进厂时均须进行检测化验,出具检测化验单,化验结果合格。该公司为确保废矿物油质量符合销售要求,采用抽取方式收油,每桶废油剩余10cm左右高度时不再抽取,抽取装置具有过滤效果,避免抽取油底沉淀物。收集的废矿物油贮存在仓库油罐,销售时将油罐内的废矿物油通过出油管道抽入运输车辆罐体内,废矿物油收集、销售、运输全过程不产生油渣和污水。

4.经调取视频监控与进出库台账,2024年1月15日,中呈公司转出31.05吨废矿物油至湖北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 5月18日,转出32.46吨废矿物油至湖北安耐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次转移均在湖北省境内,有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转移联单。

经现场勘察,位于中呈公司东侧、南侧分别为两家公司,西面、北面为农田,相邻耕地中未发现有废水倾倒现象,且近年来也未接到过耕地所有人的投诉。

5.现场检查时,千成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南面、北面、西面均为其它企业厂房,东面为农田。该公司生产线和原料堆场均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厂房内地面有白色粉尘,厂房以外未见明显粉尘。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和调取生产记录,因市场不景气,订单不稳定,今年来生产时断时续,每月正常生产2至15天不等。企业在正常生产时,确实会产生白色粉尘,为珍珠岩矿砂磨粉工艺中产生粉尘,经旋风和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属实加强信访反映的7家企业日常监管,每月调取转运、贮存台账,生产记录,督促有生产行为的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规范贮存、规范生产、达标排放。6个月内无违法行为予以销号。1.督促襄阳国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中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环贸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特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襄阳盛聚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要求规范经营。

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对电子转移联单、危废交接单开展溯源核实,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督促襄阳千成祥过滤产品有限公司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规范,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定期清理厂房内积尘,防止粉尘溢散至外环境。

已办结
2x3hb202405190041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汤岗村四组湖北永泥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没有办理环评相关手续,长期违法生产,粉尘和散落混泥土碎渣严重影响周边的环境襄州区大气1.信访人反映的实为湖北永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0万方混凝土建设项目有环评批复,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已委托第三方公司正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但自2023年12月建成投产至今,仍未完成验收,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和原料堆场设置在密闭的钢构厂房内,安装有高压喷雾装置,筒料仓进出料和搅拌工序安装有脉冲式除尘器,厂区内有一辆洒水车,进出厂处正在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经现场勘查,该公司厂区内外无明显粉尘和废渣,但在正常生产时,确实会产生粉尘和废渣。此信访问题属实。

属实对湖北永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企业通过“三同时”验收,日常监管无违法行为,走访周边群众,对环境改善满意度提升予以办结。1.5月22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对湖北永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前,不得恢复生产。

2.组织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履行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建设完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加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3.对襄州区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3x3hb202405190044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一号路襄阳寒桦精机汽车配件厂,建厂多年来一直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长期将废机油、切削铁件用的白色液体和废齿轮油填埋在厂区的空地里,严重污染环境。襄城区土壤1.信访人反映的实为襄阳寒桦精机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有环评批复,2013年8月8日通过原襄阳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危险废物转运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2.信访人反映的“废机油”、“废齿轮油”即为废矿物油,“切削铁件用的白色液体”即为废乳化液。2024年5月20日,襄城区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了该公司网上平台危废转运联单记录。经查,该公司在2021年5月24日有一次危废转运记录,转运废乳化液1.2吨、废矿物油0.2吨。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产生0.15吨废乳化液和0.1吨废矿物油,于2023年10月23日委托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2024年1月起,该公司开发侧板项目,开始批量生产,提高了机械设备的使用频率。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该公司共产生0.4吨废乳化液和0.7吨废矿物油,于2024年2月19日委托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处理。经现场查阅该公司危废转运联单记录和危废台账记录,转移数量和记录量吻合。

襄阳寒桦精机有限公司在2013年建厂时,已经将厂区地面硬化,厂区内预留约10亩土地,目前全部耕种小麦,现场检查时小麦长势正常。经对厂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挖掘地面、填埋废乳化液和废矿物油的痕迹。

2023年9月,湖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接到反映该公司填埋废乳化液和废矿物油的信访件。2023年10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督促襄阳寒桦精机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厂区周边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污染因子均未超标。因此可以排除该公司厂内填埋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2023年9-10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对襄阳寒桦精机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未按要求将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11日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结案。该公司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属实督促襄阳寒桦精机有限公司落实治污责任,每月对该企业生产排污量,收集、转运、处置情况开展核查,6个月内无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销号。1.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收集、贮存、转运,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2.责成襄城区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巡查管控,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4x3hb202405190040襄阳市襄城区岘山路118号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两个生产车间(维生素b6原料药生产车间和小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襄城区其他污染信访人反映的华中制药厂为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2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厂区各车间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水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余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1.经查,原湖北制药有限公司2011年被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全部并入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年产2000吨维生素b6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1年2月14日获得环评批复。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在对原湖北制药厂萘普生产线进行改造后形成600吨试验生产线,用于维生素b6工艺试生产,2015年11月经过验收后投入生产。

随着其维生素b6优化工艺完成,原改造建成的一期维生素b6生产线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的管理要求,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维生素b6二期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工程于2018年7月30日获得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医药产业园维生素b6车间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20年12月14日获得施工许可证。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该公司2021年10月才对原改建的维生素b6一期生产线进行了拆除,在原址上建设维生素b6二期项目工程。

该公司维生素b6二期项目工程在建设中,按照2011年2月14日的环评批复,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污染物处理工艺和环保设施较原环评报告设计内容有所优化,只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内容,验收通过即可。二期项目工程预计在2024年7月建设完成,目前尚未建成投运,不存在未验先投问题。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即为该公司综合液体制剂车间,是位于厂区大门北侧的一栋四层楼房。经查,该公司综合液体制剂项目2012年3月5日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9月2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后正式投入生产。

因综合液体制剂车间达不到相关要求,2020年11月,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实施综合液体制剂车间改造技改项目。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该改造项目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风险防范措施未发生变化。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且已履行环评手续。该公司综合液体制剂车间改造项目不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即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

属实加强巡查管控,督促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治污责任。督促华中药业对b6二期项目尽快完成自主验收,综合液体制剂技改项目规范管理。6个月内无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销号。1.督促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好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2.督促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维生素b6二期项目工程建设、投产过程中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综合液体制剂车间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已办结
5d3hb202405190031襄阳市东津新区南山路联投越秀?? a区8号楼附近堆放建筑垃圾,风一吹灰尘很大,影响居民出行和居住。东津新区土壤襄阳市东津新区联投越秀小区,建有a、b、c三个小区,a区2021年交付,b区目前处于建设阶段,c区2022年交付。装修垃圾堆放点位于联投越秀a区与b区之间的白石街上。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用于暂存b区正在装修的200多户和c区正在装修的200多户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此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由越秀(武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设置,四面建有高约2米,长约50米,宽约40米的铁皮围挡,在围挡北侧开有一出入口,用于车辆出入转运装修垃圾,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属实2024年6月10日前取缔该装修垃圾堆放点。加强小区建筑垃圾规范堆存,及时消除环境影响,3个月内无该同类问题予以办结。1.督促越秀(武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立即整改,严禁新增装修垃圾的进入,停止该转运点的后续使用,并组织人员车辆将暂存的装修垃圾分拣清运。

2.2024年6月10日前取缔该装修垃圾堆放点,同时督导越秀(武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对清理完毕后的区域进行恢复原状处理。

阶段性办结
6d3hb202405190030襄阳市保康县寺平镇简家平村9组,县国投公司违规开山采石,破坏天然林地约300亩,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保康县生态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为“寺坪镇简家坪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项目”。2021年,自然资源部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时,将寺坪镇简家坪建筑石料矿确定为历史遗留矿山,要求在2025年以前必须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销号任务。保康县于2021年申报获批该项目,项目总投资776.8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20万元,地方配套356.86万元。2022年11月,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治理工程于2023年4月正式启动。

2023年5月24日,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3年6月5日,保康县林业局下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简家坪矿山治理项目占用保康县寺坪镇简家坪村集体林地7.4316公顷。2023年9月18日,简家坪矿山治理项目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因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时违规占用林地一案尚未处理完毕,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停工至今。

1.2023年4月,保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将简家坪矿山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石料,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出让,用其收入来解决356.86万元配套资金缺口。2023年9月,根据相关规定,保康县国投公司所属子公司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306.8万元竞得。依据石料拍卖移交协议约定,买受人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石料的装车及外运工作。

2.简家坪矿山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修建大型机械施工便道需要临时占用的林地111.45亩,当时已获得保康县林业部门批准。但在后续项目推进中,因治理项目危岩体清方工程处于200多米高陡边坡上,原批准的林地范围内无法满足修建大型机械施工便道到危岩体顶部,造成超出林地使用范围27.06亩。

3.该项目施工现场距离农户居住区较近,直线距离约1000米。治理项目危岩体清方工程处于200多米高陡边坡上,随着削方整形工程的推进,东西两面坡4台大型工程机械开挖及部分石料从200多米高陡边坡上自然下落,产生噪音和扬尘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违法占林案件办结,恢复施工后,督促施工方文明施工、规范施工,6个月内无同类问题信访举报予以办结。1.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补植补种树种、草籽。督促该公司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上扬,对整个工区进行降尘;制定施工时间表,恢复施工后,上午在7:30以后施工,下午在18:00前停止施工,最大程度减小噪音和扬尘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

2.2023年11月,保康县林业局对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7.06亩林地问题,作为占用损毁案件移交给保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现已将案件移送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24年1月22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对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企业于2024年1月23日履行到位。

3.持续加大对简家坪矿山治理项目监管,积极引导企业依法施工,合法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责成保康县政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方位矛盾排查,制定应对措施,提前整改到位,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阶段性办结
7d3hb202405190021襄阳市老河口市仙人渡镇的竹圆路津泰环保园内两家砂石厂、原津占阳造纸厂院内两家砂石厂、城东工业园新赛物流园内两家砂石厂以及占阳办事处原黄银砖厂院内的两家砂石厂,都将洗砂废水排放到沿线汉江河流域,污染河流。老河口市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老河口市仙人渡镇的竹圆路津泰环保园内两家砂石厂,实为襄阳汉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津占阳造纸厂院内两家砂石厂实为老河口市合兴纸业有限公司院内襄阳汉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襄阳昇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工业园新赛物流园内两家砂石厂实为闫明德砂石厂;占阳办事处原黄银砖厂院内的两家砂石厂实为汪岭砂石厂。5家沙石厂均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1.经查,汉晶公司2021年11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23年8月因市场原因向供电部门报停生产用电,停产至今。汉峰公司2023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24年4月初因经营原因停产。昇隆公司2024年5月试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闫明德砂石厂2023年12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24年4月中旬,因市场原因停产。

以上4家该砂石厂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均主要来源于砂石毛料清洗,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厂区均建有沉淀池,沉淀池内存有清洗废水,无外排管道,无废水外排痕迹。对4家砂石厂厂界周边进行排查,无废水外排口,厂界周边无管道关联自然沟渠。现4家砂石厂沉淀池内废水已用于物料转运场地洒水降尘,5月22日沉淀池均已平整回填。

2.经查,汪岭砂石厂2023年5月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砂石厂主要为外购非标鹅卵石,黑白鹅卵石采用人工分拣,不进行水洗,现场无洗砂废水排放痕迹。

5家砂石厂砂石毛料源头来自谷城、丹江、老河口合规的砂石公司;工人主要为周边村民,白天生产,不提供餐饮和住宿,无生活污水排放,工人入厕依托公共厕所;砂石厂场地均未硬化,下雨时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属实按照整改时限完成5家砂石厂取缔清理工作,现场验收通过后予以办结。1.汉晶公司、汉峰公司、昇隆公司、闫明德砂石厂、汪岭砂石厂,均属“散乱污”加工作坊。责成老河口市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取缔。

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汉晶公司、汉峰公司、昇隆公司设备拆除,在6月10日前完成砂石物料清运。截止目前,汉晶公司已拆除部分设备,剩余设备正在拆除中;汉峰公司和昇隆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3家砂石厂露天堆放的物料正在清场转运。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闫明德砂石厂生产设备拆除,6月15日前完成砂石物料清运。截止目前,该砂石厂已自行对配电柜生产用电进行断电,拆除部分设备,2个沉淀池已回填。剩余生产设备正在拆除中;露天堆放的物料正在清场转运。

2024年?? 6月10日前完成汪岭砂石厂产品黑白鹅卵石清运。截止目前,该砂石厂已自行对配电柜生产用电进行断电,设备已全部拆除,露天堆放的鹅卵石原料已转运清场。

2.责成老河口市开展砂石行业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加强帮扶指导,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阶段性办结责成老河口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予以问责。
8x3hb202405190022襄阳市襄州区伙牌工业园内襄阳亚舟工程机械厂:1、无环保手续进行生产;2、生产中噪音很大;3、油漆异味扰民。襄州区大气,噪音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机械厂系襄阳亚舟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矿山机械组装项目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项目,且无喷涂工艺,属于环评豁免类。该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仅有1名员工在进行切割下料,2名员工在设计图纸。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和调阅销售合同,该公司近年来因市场原因,只能断续生产,2023年仅组装了1台矿山机械。该公司在满负荷生产时,在切割工序确实会产生噪声。

3.经查,该公司无喷涂工序,70%喷漆件为原材料厂家供应,剩余部分外包于襄阳雷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有协议。

属实定期开展噪声、废气检测,确保达标排放,督促企业精细化管理。定期回访周边群众,发现问题及时排查管控。1.已对襄阳亚舟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其规范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厂房密闭、合理布局、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严防噪声扰民。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严厉查处。

3.在满足工况要求和环境监测条件时,对该公司开展噪声、大气环境监测,发现超标情况及时处理。

4.定期开展走访、回访,及时掌握企业噪声、大气对周边群众影响,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已办结
9d3hb202405190017襄阳市枣阳市北城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居民反映枣阳市汉秀宫国际大酒店空调外机噪音扰民。枣阳市噪音东方明珠城小区位于枣阳市汉秀宫国际大酒店南侧,小区建有住宅楼4幢,紧邻汉秀宫国际大酒店的1#楼,距离约19米。

经核查,汉秀宫国际大酒店重点噪声源来自裙楼楼顶平台的中央空调冷却塔风机,风机叶片运行中会产生宽频空气动力型噪声。为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22年6月,该酒店对中央空调冷却塔加装隔音棚,降低噪声源。

2024年5月20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方明珠城小区1#楼,对风机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标准。

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酒店中央空调冷却塔隔音棚南侧有2块隔音板未完全密闭。经走访东方明珠城小区居民,反映该酒店在每年夏季使用空调时,中央空调冷却塔风机噪音夜间较为明显,给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属实完成降噪设施改造,定期开展检测,3个月内无同类问题举报后予以办结。1.枣阳市汉秀宫国际大酒店已对中央空调冷却塔隔音设施进行维护和升级改造,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物的产生。

2.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3.责成枣阳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阶段性办结
10d3hb202405190002襄阳市宜城市王集镇观音村9组刘某养殖约40头牛,未经处理的牛粪随意堆放,产生异味,下雨时污水横流,周边环境很差。宜城市投诉人反映的刘某养牛场,东边是自留地,牛棚距离农户45米;牛棚距离西边农户6米,经走访群众,该农户房屋无人居住,长期空置;南边是自留地,牛棚距离农户40米;北边是自留地,牛棚距离农户约35米。该家庭农场建有钢构场棚两栋,其中北边一栋400平方米用于养牛,南边一栋380平方米用于储存草料。该牛场为家庭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登记和排污登记手续。

1.经查,该家庭农场现存栏43头肉牛,产生的牛尿牛粪直接清运露天堆放在牛场东边自留地,牛粪堆场距离东边住户约25米,现场核查有轻微异味。

2.现场核查当天及最近2天未下雨,没有发现污水横流问题。经走访周边农户,下雨时雨水会冲刷一部分粪污随着雨水流动,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刘某将牛粪全部转移到自家农田综合利用,对原堆放牛粪的区域全部复垦复种,建成牛粪周转场地和粪污收集池。定期回访,3个月内无同类问题举报后办结。1.督促刘某将堆放的牛粪全部转移到自家农田综合利用,及时清理牛圈里面的牛粪,对原堆放牛粪的地方全部进行复垦复种。

2.督促刘某建设牛粪周转场地,并按要求在牛棚南侧新建一个3平方米的粪污收集池。

3.加强巡查,强化监管,规范养殖户畜禽养殖行为。

阶段性办结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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