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可隆(惠州)电子材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隆化工)深刻反思整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2月8日下午,区安监分局局长杨阳在区管委会主楼四楼会议室对可隆化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区安监分局总工程师田克进,危化科、安全应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约谈会上,田克进同志通报了可隆化工2022年以来执法检查情况,并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可隆化工对春节期间我局巡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杨阳同志要求企业务必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企业运营的突出位置,始终保持清醒警觉、警钟长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落实,盯紧隐患风险,筑牢安全底线。同时,就今后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反思原因。要充分认清当前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必须做出深刻反思,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详细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有强烈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遵守国内的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层必须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董事会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加大安全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建立健全公司奖惩机制,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难题。四是强化细节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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