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区审计局对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的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过江管及连接管、东段输送干管)前期费用进行审计。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批复情况
2007年8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发改城[2007]241号)批准了该项目立项,工程总投资212006万元,由市排水公司组织实施。
2009年1月2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过江管及连接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09]031号)批准了该项目过江管及连接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41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18万元,其他费用4578万元,预备费1715万元,前期费用4688万元,建设期利息1094万元。2009年8月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09]203号)批准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3084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0601万元,其他费用17520万元,预备费11906万元,前期费用58445万元。所需资金中,前期征地动拆迁费用31651万元由所在区承担。
2009年8月2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过江管及连接管)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建交[2009]1096号)批准了该项目过江管及连接管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374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093万元,其他工程费4462万元,预备费1478万元,动拆迁费2617万元,管线搬迁费167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36万元。资金来源中,前期动拆迁费用2617万元由项目所在区负责筹措,其中浦东新区承担238万元。2010年7月22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建交[2010]666号)批准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的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3320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9469万元,其他建设费28034万元,预备费12375万元,前期工程费52099万元(含前期征地动拆迁费用2903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039万元。资金来源中,前期动拆迁费用29037万元由所在区承担。
(二)建设用地供地情况
1.泵站用地情况
该项目共涉及3个泵站,收回1846.6平方米国有土地和征用5372.7平方米集体土地,供地批准文件如下:
2011年1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批准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申江南泵站工程供地方案的通知》(沪府土[2011]12号)批准收回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1846.6平方米国有土地,并批准该项目供地面积1846.6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地。
2011年5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批准为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唐黄泵站、华东南泵站办理农转用、征收土地和该项目供地方案的通知》(沪府土[2011]341号),批准将5362.10平方米农用地(内含5164.9平方米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5372.7平方米,同时批准征收原集体土地5372.7平方米。
2.临时用地情况
该项目共涉及6个区域的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用地面积约174317平方米,相关批准文件如下:
2010年7月5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过江管及连接管)浦东段<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0]586号)批准该项目过江管及连接管建设用地面积约7450平方米。
2010年10月13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区域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龙东支路段<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0]903号)批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龙东支路段建设用地面积约15425平方米。
2010年10月13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区域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a30远东大道段<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0]921号)批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a30远东大道段建设用地面积约32305平方米。
2010年10月19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区域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迎宾大道段<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0]949号)批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迎宾大道段建设用地面积约68876平方米。
2010年12月29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外环段<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0]1186号)批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外环段建设用地面积约44479平方米。
2012年5月7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关于核发上海市污水治理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东段输送干管)外环8#井施工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沪规土资政[2012]372号)批准该项目东段输送干管外环8#井施工临时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5782平方米。
(三)动拆迁情况
该前期费用项目代建单位为浦发建管公司。拆迁评估单位为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浦东房地产集团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上海千众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
动迁开始时间为2010年11月,动迁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
二、审计结果
本次审计范围涉及16户企业。审计内容为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线完善工程(过江管及连接管、东段输送干管)绿化搬迁工程、零星工程、征地包干费、劳动力安置费、国有土地补偿费、绿化补偿费、借地费等前期费用。
根据浦发建管公司上报的送审情况反映,截至2023年5月16日,该项目前期费用完成投资97999126.81元,其中:居民及企业货币补偿10107266.9元,征地前期包干费1400357.35元,劳动力安置费1246635元,国有土地补偿3803370元,绿化补偿26938032.24元,管线及绿化搬迁43731767元,零星工程2637174元,借地费6504414.79元,其他费用1630109.53元。
经审计,该项目前期费用实际完成投资额96887477.8元,其中:居民及企业货币补偿10107266.9元,征地前期包干费755633.35元,劳动力安置费1246635元,国有土地补偿3803370元,绿化补偿26938032.24元,管线及绿化搬迁43480450元,零星工程2564318元,借地费6382614.79元,其他费用1609157.52元,核减金额1111649.01元,核减率1.13%。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投资额
1.多计征地前期包干费644724元
该项目征地前期包干费送审金额1400357.35元,审定金额755633.35元,核减金额644724元。核减原因为:多计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44724元。该笔费用浦发建管公司支付给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后被原路退回,无需再支付。
2.多计绿化搬迁费用251317元
该项目绿化搬迁费用送审金额43731767元,审定金额43480450元,核减金额251317元。核减的原因为部分单价套用有误,如:香樟胸径10-15送审单价1500元/株,审定为1200元/株等。
3.多计零星工程72856元
该项目零星工程送审金额2637174元,审定金额2564318元,核减金额72856元。核减的原因为广告牌搬迁及恢复工程部分单价套用有误:如钢柱20t以内安装费送审220.95元/t,审定134.59元/t。
4.多计借地费121800元
该项目借地费送审金额6504414.79元,审定金额6382614.79元,核减金额121800元。核减的主要原因:临设2.2、2.3标的续借协议由浦发建管公司委托川沙新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实施,川沙新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无需支付给相关土地权属人借地费。
5.多计其他费用20952.01元
该项目其他费用送审金额1630109.53元,审定金额1609157.52元,核减金额20952.01元。核减的原因主要为多计拆迁劳务费、代建管理费。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是未按规定制定动迁口径。该项目的动迁补偿操作口径未制定,大部分补偿仅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令第111号)及相关制度执行;二是部分附着物补偿依据不充分。浦发建管公司委托川沙新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实施部分动迁补偿,其中对两家村委会的附着物补偿数量依据不充分,涉及补偿金额218290元;三是项目档案管理不完善。该项目华东南泵站绿化恢复工程只提供了中标通知书(2016年12月20日),未提供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投资额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依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工程费用结算款。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