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庭小区周转房8号楼604室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nd]2023088
项目名称:华庭小区周转房8号楼604室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606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0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华庭小区周转房8号楼604室装修项目 | 1项 | 376065 | 否 | 376065 | 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4)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6)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①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7)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其他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企业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内容均应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同转账凭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本项目采用书面推荐的方式,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附1:账户信息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 银行账号 | 1370 1010 0100 2388 05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
联系方式:袁文、1575933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联系方式:谢杜梅、1598039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杜梅
电 话: 1598039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