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落实“放管服”创新改革,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三业”并举,为经济发展增添“绿色砝码”。
以硬核服务,柔性监管,营造企业绿色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将9大类共145家企业纳入环保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实施非现场监管,减少检查频次。2022年以来,减少现场检查300余次。二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严格界定27条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和条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2021年以来,我市运用免罚清单共对11家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906695万元。三是提升环评审批质效。完成全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我市2023年共审批环评文件261个,项目总投资439亿元,环保投资约6.6亿元,将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40%以内。
以聚焦投资,创新实践,激活行业绿色发展动力。一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业投资。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将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投资工作作为生态环境部门“一把手”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业项目30个,固定资产投资额8.8779亿元,同比增长145.8%。二是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2023年,全市谋划eod项目5个,总投资额123.05亿元,其中绩溪县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绩溪段)生态治理修复与绿色产业升级(eod)项目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上报生态环境部。三是系统谋划资金支持项目。今年以来,全市共申报生态环境资金支持项目8个,总投资额3.66亿元,申请资金量2.52亿元,其中7个资金支持项目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率87.5%。四是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2022年我市争取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4474万元,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588万元,共补助36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023年提前获批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75万元,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54万元,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436万元,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宣州区一家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优先获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万元,并入选长三角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以全面布局,点状突破,蓄势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一是从顶层规划入手。针对性走访调研2个重点园区和25个重点企业,掌握企业“第一手”发展诉求。编制完成宣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拟定《2023年宣城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要点清单》。二是聚焦痛点发力。出台《宣城市节能环保产业企业(项目)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建立“一对一”精准对接专员服务制度,高效响应企业反映的困难和诉求,做到第一时间领办、统一汇总协办、及时推进督办。截至5月份,我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落地项目45个,登记金额414.5亿元,同比增长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