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西来2023字2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新港大道康桥路交界处港城大厦)
联系方式:0523-89109702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 宅基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1 | 李强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来镇丰产村16组2号 | 321282105200jc00094f99990001 | 120 | 252 | 农村住宅 | |
公告单位: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