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商城县建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铝合金模板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县建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铝合金模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19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7868928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465350)
2024年1月17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商城县建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铝合金模板制造项目 |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产业集聚区双园路6号 | 商城县建丰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总占地22290.8平方米,共建设厂房5栋,办公楼1栋,新建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铝合金模板生产线1条。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商城县聚源污水净化厂进一步达标处理,达标后排入灌河。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抛丸粉尘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工序在负压密闭喷涂机房内进行,喷涂产生的粉尘、喷粉后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尘罩负压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4)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采取厂房密闭,及时清扫,加强集尘罩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围挡隔声。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项目运营期金属边角料、沉降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资源公司综合利用;废混凝土块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铺路;喷涂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其余粉尘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制砖;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uv灯管、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