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计划安排,为充分发挥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作用,本着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现面向国内外接受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欢迎相关学科优秀专业人员向本实验室提出项目研究申请,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予以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推荐。
(2)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本实验室开放项目;作为主持人有本实验室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二、资助额度及要求
2023年拟资助开放基金项目5-8项,每项3-5万元。开放项目的经费使用,按照《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3)有关规定,同时遵守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办法,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立项时拨付资助经费的60%,中期验收合格后,下达资助经费的40%。项目验收时需提供财务支出凭证。
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始于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项目负责人每年度末需向实验室提交进展报告。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成果资料。
三、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条件
1、项目结题要求公开发表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sci或ei收录,或者中文核心期刊),或获发明专利1项或获新产品、新工艺1项,或制定标准1项。
2、成果署名要求:
(1)项目资助栏应注明“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the open fund of the key laboratory of jianghuai arable l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eco-restoration,arpe-of2023××××)。
(2)成果署名时,实验室应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或者为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单位。(key laboratory of jianghuai arable l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eco-restoration, no. 302 fanhua avenue, hefei 230601, china)。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按规定格式填写《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申请书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实验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以“2023+申请者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至zhaowy97@163.com)。
(2)实验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阅,并报学术委员会审议,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资助。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开放课题执行协议》,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3)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婉月
电子信箱:zhaowy97@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2号,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邮编230601。
附件1-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自然资源部江淮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