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地方性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的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水资源、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管理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做好与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编制、调整、报批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全县村镇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提出开发、拍卖地块规划条件。承担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及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国家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编制城乡勘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测绘成果的审核、审批与管理,建立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技术信息。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含林业下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安全管理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破坏森林资源、测绘领域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中的违法案件。配合查处城镇规划区内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八)负责监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农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产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三)参与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城乡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二十四)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二十五)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各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利用。
(二十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市政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或资质的审查与报批;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投标的监督服务工作。
(二十七)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森林监察工作,办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森林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研究城乡规划,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行政单位 |
| 2 | 固镇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 | 11个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4 | 固镇县土地收储和开发整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勇于争先、敢于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新时代固镇精神深入人心,我县未来一个时期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信心更加坚定。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按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研究政策、开展前期相关指标评估、评价,确定专题规划内容,推进“一张图”建设,及时将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并向国家级平台汇交,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依据,把县委、县政府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发展方向体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同时进一步完善县城规划体系,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互相支撑的规划体系。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超前服务,全程跟踪,用足用活土地报批政策,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多措并举增加耕地数量,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为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提供保障。谋划全县2023年开展村庄搬迁整理项目面积2000亩,纳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储备库,根据新修编的工矿废弃地专项规划,谋划一批约5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为顺利实施增减挂钩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提高供地率,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发展用地。2023年拟计划供地2000亩,其中盘活存量用地500亩,拟出让土地价款10亿元。
三是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意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群众依法用地、合理用地的意识,树立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保护耕地的理念;着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少各类建设对耕地占用。从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和结构上盘活发展空间,减少各类建设对耕地占用。加快改进土地整治模式,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大力建设生态国土。深入排查全县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组织实施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继续完善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后期验收和整改工作。
四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以蚌埠市智慧蚌埠试点“办好一件事”为抓手,探索“互联网+规划”的规划工程许可审批改革;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即报即办。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一方面持续推动线上“一张网”和线下“一扇门”全面融合。充分发挥综合窗口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并依托ems邮政快递,持续开展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服务。另一方面开展不动产二期数据整合项目。针对部分登记数据无法落宗情况,拟对无电子图形的宗地、楼栋进行修补测量,无属性信息或属性信息不全的宗地进行属性完善,完成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录和整合入库工作。
六是加强卫片执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按照《关于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意见的通知》(固政办[2015]55号)文件,不断构建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加大巡查频率,做到把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为实现2023季度卫片“零违法”而努力。完成“两治三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案卷质量。
七是积极应对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防治采煤塌陷矿区地面塌陷或地面沉降,提高广大干群的防灾意识,落实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严密监控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健全地灾隐患点应急措施,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全年无事故发生。继续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全年的恢复治理工作。
八是统筹布局全县林业管理。落实营造林、公益林管理、湿地保护等各项林业政策,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强林长提示单工作制度;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精心组织开展蚌埠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科学筹划开展杨树飘絮治理,按序时进度完成业务技术培训、组建工作队伍、识别标记采伐雄性杨树,确保飘絮治理首战告捷;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继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严格按照采伐限额执行,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做好2023年度行政许可工作、2022年林地变更及2023年林地征占用工作,扎实推进做好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年度更新工作;继续保持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加强三情四网建设,积极探索森林管理新方法、新思路,积极完成各项破案任务。
九是从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干部职工素质培养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行政目标任务和效能督查,努力优化工作作风,切实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线,实现政风行风的进一步提升。
十是推动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党组织建设常态化,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后新调整的支部班子建设,抓好“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与管理、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学习等基础工作;组织全系统党员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加强党建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对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教育设施等投入力度。
十一是加强自然资源文化建设。用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文化活动,进而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强化正面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确保计划生育、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双拥、工会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3041.5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304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1.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8.6万元,增加19%,增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历行勤俭节约,压缩相关支出,本年度基数工资增加,项目增加,预算增加。占收入预算100%。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3041.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8.6万元,增加19%,增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历行勤俭节约,压缩相关支出,本年度基数工资增加,项目增加,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776.57万元,占支出预算5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65万元,占支出预算42%,主要用于土地报批、病虫害防治、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管制等保护、修复、管理、服务等方面支出。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41.5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41.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13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102.92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77.06万元,占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63.85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348.69万元,占1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3万元,占0.8%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1.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8.6万元,增加19%,增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历行勤俭节约,压缩相关支出,本年度基数工资增加,项目增加,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13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102.92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77.06万元,占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63.85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348.69万元,占1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3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52.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23万元,增加8.6%,增加原因2023年部门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76.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6.43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2023年职业年金单独列入该项目预算。2023年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安排2.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8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2023年新增两位抚恤金发放人员。2023年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9.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6万元,增加23%,增加原因2023年部门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0.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74万元,增加148%,增加原因2023年单位人员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补助)单独列支,2023年预算增加。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18.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3万元,增加4.6%,增加原因2023年部门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83.3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56万元,增长9.9%,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2023年预算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3年预算安排77.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5.56万元,减少55%,减少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人员合并,工资2023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预算,2023年预算减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444.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36万元,增加30%,增加原因主要行政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554.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1.57万元,增加34%,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人员合并,工资2023纳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预算,2023年预算增加。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2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00万元,增加185%,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主要项目列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项目全部列入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安排221.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52万元,增加8%,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安排12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66万元,增长9%,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基数提高。2023年预算增加。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7.9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0.55万元,公用经费96.02万元。
(一)人员经费168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工会经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12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加18%,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增加新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八、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固镇县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4万元,增加23%,增加原因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历行勤俭节约,压缩相关支出,2023年度人员增加,2023年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概述:固镇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灭火、美国白蛾综合防治。
2、立项依据:《固镇县2023年美国白蛾(杨树舟蛾)类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防控方案》
3、实施主体: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4、实施方案:2023年美国白蛾防控采取飞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划防治作业面积6.0万亩,防治资金50万元。(通过招标购买社会服务防治),全年防治资金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核。
5、实施周期:2023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无
(2)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该项目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固镇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灭火20万元、美国白蛾综合防治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3年度)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固镇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灭火、美国白蛾综合防治 | ||||||
| 项目实施单位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延续项目 | 项目周期 | 1年 | ||||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2022-2023年) | 年度资金总额(2023年) | 5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 项目概况 | 2023年美国白蛾防控采取飞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划防治作业面积6.0万亩,监测防治资金50万元。(通过招标购买社会服务防治),全年防治资金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核。 | ||||||
| 总体目标 | 中期目标(2022-2023年) | 年度目标(2023年) | |||||
| 目标1:监测全县有林地有害生物发生及森林火灾灭火。 目标2:防治美国白蛾以及为主的食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 目标1:监测全县有林地有害生物发生及森林火灾灭火。 目标2:防治美国白蛾以及为主的食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立项项目数量 | 6.0 | 数量指标 | 立项项目数量 | 6.0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率 | 70%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合格率 | 100%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2年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2年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成本 | ≦50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投资成本 | ≦50万元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持续稳增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持续稳增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稳步加强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稳步加强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作用 | 逐渐加强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作用 | 逐渐加强 | ||
| 指标2: | 指标2: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数据库 | 可持续利用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数据库 | 可持续利用 | ||
| 指标2: | 指标2: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满意 | |
| 指标2: | 指标2: | ||||||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固财[2022]95号)要求,固镇县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年底实行部门自评。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蚌埠市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