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29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庆丰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515-86381005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
| 1 | 杨德林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江苏省建湖县庆丰镇董徐村村二组 | 320925107204jc00376f99990001 | 150 | 81.57 | 住宅 | |
公告单位: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