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近三年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数据为基础,结合企业调研、调查问卷等信息,总结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及特点,并就政府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发展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作为北京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越来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了解和把握北京高新企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做好北京科技管理工作,我们通过统计分析、调研走访和调研问卷等形式,对北京高新企业发展状况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总体发展现状
北京高新企业一直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核心,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总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科技北京建设和首都发展实现科技创新驱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企业认定情况
我国的高新企业认定工作起始于上世纪 90年代。当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企业发展,规范全国高新企业认定工作,我国政府于1991年发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开始了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企业的认定工作。1996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出台实施,将高新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1999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之后,我国再次修订了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推出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2008年 4月,经过国务院批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出台;同年 7月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字【2008】362号)发布。这是目前开展高新企业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我国高新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高新企业认定工作最早始于 1991年,自 2008年新的认定办法实施以来,共有上万家企业参与高新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截止到 2011年底,北京高新企业累计认定 7669家,尚在有效期内企业 7295家。
从认定及复审年份来看,2008年认定的高新企业数量最多,达到 2608家,其中有 2234家企业通过了 2011年高新企业资格复审。2009-2011年认定企业数量分别为,2537家、1242家和 1282家(见图1)。
图1.2008-2011年北京市高新企业认定情况 (单位:家)
(二)区域分布情况
北京高新企业从中关村自主示范区内外分布来看,示范区内拥有 5941家企业,占比81.4%;1354家企业在示范区外,占比18.6%(见图2)。
图2.北京高新企业示范区内外分布情况 (单位:家)
从示范区内的各园区分布来看,海淀园拥有企业数最多,达到 4137家,占示范区内高新企业总数的69.6%;丰台园、昌平园、电子城和亦庄高新企业数均在 300家以上,合计占中关村内高新企业总数的23.0%;德胜园、石景山园、通州园、雍和园和大兴生物医药基地高新企业数均在 200家以下,合计占比7.4%(见图3)。
图3.2011年中关村各园区高新企业数 (单位:家)
从行政区域分布情况看,海淀区的高新企业数最多,达到 4182家,占北京高新企业总数的57.3%;朝阳区、大兴区、丰台区和昌平区高新企业数均达到了 400家以上,合计占比27.2%;西城区、通州区、石景山区、东城区和顺义区高新企业数在 300~100家之间,合计占比11.7%;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县、门头沟区、平谷区和延庆县高新企业数都在 100家以下,合计占比 3.8%(见图4)。
图4.2011年北京各区县高新企业数 (单位:家)
(三)经济发展情况
近几年,北京高新企业经济总量实现平稳增长,企业的产品和劳务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承包等技术活动形式已成为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009-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 3,北京高新企业经济总量连年增长。2011年6088家高新企业创造利润达到 1112.8亿元,同比增长22.7%;总收入达到13279.4亿元,同比增长25.7%;上缴税费为 675.5亿元,同比增长26.6%;年末从业人员 115.7万人,同比增长28.6%;出口创汇 125.5亿美元,同比增长36.1%;年末资产 18697.5亿元,同比增长30.2%(见表1)。
表 1. 2009-2011年北京高新企业发展情况 单位:个、人、亿元、亿美元
从 2011年企业收入结构来看,产品销售收入 4为主要来源,全年实现6804.6亿元,占比51.7%;商品销售收入 5和技术收入6均达两成左右,分别为2734.9亿元和 2651.9亿元,占比为20.8%和20.2%;其它收入为 964.3亿元,占比7.3%。
图5.2011年北京高新企业收入情况
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收入代表了企业通过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科技活动而带来的收入,是企业自身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而创造价值的重要体现。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高新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收入合计9456.5亿元,合计占比71.9%。由此可见,高新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以及技术活动成为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的科技活动所带来的技术性收益超两成,已成为了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四)科技创新情况
企业科技人员和科技经费支出稳步增长。2011年,北京高新企业科技活动人员达到 31.0万人,同比增长4.6%;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到 689.5亿元,同比增长35.4%;r&d经费支出 332.1亿元,同比增长32.6%(见图5)。
图5.北京高新企业科技投入情况 (人、亿元)
近年来,北京高新企业注重科技创新,通过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服务不断提升竞争力,企业在相关领域中不断扩大领先优势。例如,北京极品无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实力突出。企业技术人员129人,其中研发人员119人。目前,该公司共取得软件著作权136项,正在申请的商标共计6项,已开发多种类手机网络游戏产品240余款,全部上线产品均为自主研发,业内竞争优势明显。又如,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业中技术领先企业,主要从事投影设备、互动教学产品、音频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每年在科技活动中的研发费用均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在科技发展战略方面,该公司将发展重心逐步转移到以交互式电子白板为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产品及项目上来,同时引进技术研发团队,支持相关技术突破。产品及项目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回报,为企业创造出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再如,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首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目前国内领先的跨支付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移动化应用服务三大领域的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该公司非常重视多领域结合的创新工作,通过金融、移动应用的服务模式创新,以云计算技术为依托,开发出综合支付、智能信息和本地应用服务三大业务平台,强化了企业的竞争优势。
北京高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防火墙、utm产品荣获代表 ipv6领域最高等级的资质认证——“ipv6 ready phase-2”,即 ipv6金牌认证,率先成为获此殊荣的国内信息安全厂商。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研发了多项基因工程抗原和单克隆抗体,并相继推出了酶联免疫试剂、免疫快速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血型试剂、生化试剂等产品,品种多达 80余种。金豪制药联合开发的甲型 h1n1流感病毒 rna检测试剂盒,是国内第一个产业化的 h1n1检测试剂产品。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 bgb微生物资源循环技术,能对餐厨垃圾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公司开发的生物腐植酸产品首次通过农业部审批,成为我国唯一许可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土壤调理剂肥料的企业。
二、北京高新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在发展中有如下一些问题,如高新企业认定标准单一、中小微企业较难获得政府帮助、政府部门间沟通不充分和企业不能及时获取并有效利用政策信息等。
(一)高新企业认定标准单一
部分企业反映高新企业认定的标准过于统一化,采取 “一刀切”的形式。由于某些企业处于较长研发周期,经济利益回报时期相对滞后,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经济成长性指标的要求可能限制了一些科研发投入经费高、投入时间长的企业获得高新企业认定或相关政策的扶持。
(二)中小微企业较难获得政府支持
某些小型科技企业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企业盈利能力及研发投入方面不如大型科技企业的实力强大。企业每年开展的科技活动经费均由企业独立承担,很难获得政府科技资金或科技项目的支持,企业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和行业竞争的压力。因此,对于中小微高新企业来讲,若无政府政策优惠支持,保持多年持续投入科研活动尚有一定困难。
(三)政府部门间沟通不充分
在调研中还了解到,政府部门间沟通不充分,相关政策执行标准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规定,经认定的高新企业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还需提供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等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存在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增加了高新企业的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难度。
(四)及时获取并有效利用政策尚难
企业对于及时获取科技政策信息、了解并有效运用科技政策工具促进自身发展尚有一定困难。部分企业反映,对于新出台的科技政策,企业不能及时获取政策信息,政策的变化和重点内容把握不够准确,有效利用新出台的科技政策助力企业发展有一定难度。
另外,目前各部门出台的科技政策繁多,企业很难全面了解各项现行政策的重点内容。对于各项政策有何种程度的优惠,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需要如何申报并不很清楚。
三、对策建议
今后一段时期,北京高新企业应结合首都科技发展特点,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政策先试先行优势,利用科研院所及高校强大科技资源,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经济及科技发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一)细化并完善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高新企业采用统一认定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科技企业发展需要。企业由于所属行业不同,所处发展阶段不同,企业经济发展周期及科技研发投入均有不同程度呈现。如某行业研发投入资金需求大,研发投入时间周期长,经济效益显现慢,则不利于企业通过高新企业认定。
对于高新企业的认定标准,建议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不同行业企业发展特点,以及行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进行细化,并随着高新企业的发展对认定办法进行完善。
(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大型高新企业在拥有经济及科技资源禀赋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处于行业领先甚至垄断地位,企业经济实力也随之增强,对于科技研发投入的经济总量和投入持续性都要强于中小微企业,获得行业竞争优势相对中小微企业也较容易。
因此,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科技资源优势不明显,在发展过程中更需要政府的科技政策支持。建议政府在制定科技政策过程中,应更倾向于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采取如税收减免和立项补贴等资金支持方式,并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使更多的中小微高新企业能更方便获得科技创新支持,以此推动中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政府部门间有效沟通
建议政府加强科技、税务和金融等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简化如高新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统计工作以及税收减免等工作的业务流程,统一各项认定及审核政策执行标准。
加强部门间沟通和信息共享,尽量减少重复工作,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利用率。例如,在科技、税务部门之间共享高新企业认定清单,企业凭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即可享受税收优惠。在科技统计部门和高新企业认定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高新企业认定部门可通过企业连续上报的多年统计信息对高新企业进行资格复审。
(四)加大政策宣传与解读力度
建议政府继续扩大政策宣传渠道范围,可结合电视、网络、短信和宣讲会等形式提升宣传力度。对于政策的变化,政策的关注重点,政策指引未来发展的方向等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层次解读。
对于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企业申报指南。帮助企业了解现行科技政策重点,指导企业有效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以此促进企业提升获取政策信息、有效把握并利用政策的能力。 (作者:景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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