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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来源:法治政府年度报 时间:2023-04-08 03:10:56 查阅:978

2022年,邹城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市

(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谋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事项,出台《邹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2022版)》等文件,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抓实“关键少数”,发挥带头作用。邀请省委党校赵迎辉教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对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掀起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开展“普遍书面述法+集中会议述法+‘一把手’电视说法”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当好“法治责任人”,晒好“法治工作账”。举办全市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200余名领导干部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情况督查、执法力量与执法监督“双下沉”督查等活动,以督促干、以督提效,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拧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链条。

二、坚持全面履职,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完善行政许可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发布《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规范全市280项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实现125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打造“流动e窗”,累计办理各类许可业务356件,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出台《邹城市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提升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创新“vr勘验”模式,变人工“面对面”为网络“屏对屏”,为113家企业办理勘验事项,勘验用时只需10至30分钟、缩短了75%以上,行政成本降低80%。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减证便民,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全面梳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梳理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共计426项,其中电子证照类202项、告知承诺类36项、行政协助类23项等,涉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8个市直部门、单位,为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打下坚守基础。

(三)提升法治化服务水平。统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调剂31名行政事业编制,助力建设邹城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优化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机制,下沉镇街事业编制371名、明确镇街司法所专用编制32名;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构建资源共享、无缝衔接执法联动格局。开展权责清单认领专项督查,公布33个部门5201条权责事项清单,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开展机关职能运行常态化监管考核,监管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持续提升部门履职效能。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出台《2022年邹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群落;结合重点领域专项工作,创建“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2022年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8127条,市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

三、坚持优化流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2022年度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政府合作协议19件、其他文件16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6次,决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6件、需完善修订的4件、废止的1件。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收集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二)严格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有关决策程序、内容合法性审查,公布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次。根据时限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等8个起草或执行部门下发通知,推动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程序性规定,推动决策落地落实。

(三)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每个镇街均配备2名文件备案专员,负责文件审核及报备工作,补齐镇街合法性审查短板;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共同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审核镇街重大决策(文件)40件、镇街协议220件、其他法律审核咨询事项120件,实现了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完善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活动。实施作风大改进、素质大提升、执法大比武、形象大展示“四大行动”,努力锻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奋发有为、履职担当”的行政执法铁军;以党建为统领,构建“自我监督+外部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立体网络,有效破解行政执法监督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难题,走出了行政执法监督“邹城路径”,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济宁市司法局批示肯定。

(二)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量“双下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梳理监管执法涉及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责以及相关权责边界,健全执法监管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遵照上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要求,明确镇街执法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等制度,将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为34项内容,为镇街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执法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建立全融入、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开展执法力量与执法监督“双下沉”督查、“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活动督查、《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法治督察,反馈、督促整改问题26项,切实增强执法监督实效。做实智慧监督,投入60万元,为各镇街配备移动执法胸卡式执法记录仪、蓝牙打印机、数据采集站“三件套”;大力推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移动执法”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监控、全过程记录。鼓励社会监督,选聘196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下沉镇街,实行网格化监管,有力解决镇街层面执法监督问题。

五、坚持关口前移,提升应急综合能力

(一)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编制修订《邹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等专项预案,完善镇街、村(社区)基层应急预案,形成以全市总体预案为总纲、专项预案为主干、镇街、村(社区)及企业预案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开展常态化训练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消防、防汛、危化品处置等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高应急指挥“智慧化”水平。利用云视讯、科达会议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救援指挥神经中枢的作用,满足会议会商、培训宣贯、警示教育等多种视频交互需要。采购配置布控球5套、可视对讲机38部、音频对讲机125部、卫星电话16部,配发相关镇街,实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现场的“零距离”指挥。安装使用应急一键通,拓宽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信息获取渠道,打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减灾委等议事机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立足“全灾种、大应急”需求,强化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森林消防中队救援力量;建立2000余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值班备勤,打造专业化救援的尖刀力量。统筹蓝天救援队、蓝鲸救援队、老兵救援队等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应急救援人数达到500余人。加快推进60处应急救援站物资保障、人员配备等工作,打造应急救援站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指挥中心“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坚持多点发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一)实施“规划引领”工程。健全统领机制,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保证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完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共性普法责任清单和57个部门具体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普法主体意识,推动普法责任“化虚为实”。

(二)实施“三重普法”工程。突出重点普法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开展大规模、常态化集中宣传活动,购置法治读本1万余册,印制法治宣传彩页10万余份、宣传海报2万余张。突出重要普法对象,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创新实施未来家长法治素养培育工程,前移家庭教育关口,做好法治与家庭、家教、家风的结合文章。突出重大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组建13000余人的“安润邹鲁”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村(社区)、厂矿、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环境保护、禁毒等主题普法活动,年受益群众达到50余万人。

(三)实施“示范引领”工程。打造民主法治建设“样板村”,命名国家级、省级、济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为5个、11个、431个;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动态督导调度,形成以点带面的引领效应。注重加强法德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累计建成法德文化广场(公园、长廊、一条街)362处,法德讲堂、法治书屋609个,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个、济宁市级132个。

七、坚持服务为民,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2022年共开展学雷锋志愿法律服务、民法典宣传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召开全市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议,制定《邹城市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办法》,建立市级公职律师资源库,形成跨部门调配使用机制,设立公职律师单位达到76个,其中40个党政机关和16个镇街全部完成公职律师设立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22件、结案1750件,接待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二)打造平安邹城建设品牌。深度整合政务热线、网格管理、矛盾调处、舆情信息等资源,全力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质、扩面、增效。建立多部门诉调、访调、联调协作配合机制,对涉诉、涉访等案件实施分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横向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一系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2022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预警排查220359次,排查矛盾纠纷1926起,调处化解1921起,涉及标的额5014.23万元,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邹城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邹城市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等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创新实施行政应诉“4+1”工作法,抓好个案四个环节,及时更新、动态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台账,2022年共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其中已审结2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提高行政复议效能。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注重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和善后关,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化解争议的最佳方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邹城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个别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法律顾问、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履职能力有待提升,提供法律服务成效还不明显。三是全民学法守法的社会共识有待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方法手段还需创新,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下步工作中,邹城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拉升工作标杆,狠抓工作落实,补齐短板弱项,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推动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位一体”。完善市、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核体系,健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跨部门调配使用机制,强化法律顾问业务监督,不断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持续推进“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活动,破解行政执法监督难问题,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业务水平。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联席会议、行政争议提前预判分析会商等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在审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是增强法治服务效能。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窗口,实现一站式全业务覆盖。推动3个街道、13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构建“1+3+13”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完善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邹全”法律服务团工作机制,让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充分释放,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

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实施“智能普法”工程,用鲜活的手法、生动的内容让基层群众接受直观法治教育,实现普法宣传“在身边,零距离”。认真总结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组织好第二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推动全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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