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份举报投诉处理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份办结信访件11件,涉及废水、废气等重点信访件4件,现公开如下:
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12345市长热线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办,并依法对部分举报实施了处理处罚。
附件:2023年7月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信访查处情况表
序号
被举报单位
地址
反映问题
法定代表人
查处情况
1
利辛县晖翔塑业有限公司
利辛县
利辛县晖翔塑业有限公司
现在坐标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北镇镇政府对面,污染环境,污染空气,污染水质,工业噪声
无
一、调查处理情况。经查,举报人投诉的利辛县晖翔塑业有限公司,原名是利辛县晖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从事塑料颗粒加工,原材料主要是聚丙烯塑料袋。该公司共有三栋东西走向厂房,安装有5条造粒生产线,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气。产生清洗废水的工序在最南侧生产车间,清洗废水经过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循环池,进行循环利用。该公司现安装三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2023年 8月7日,针对举报人提出的问题,我局联合城北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1号、2号和3号生产车间各有一条生产线在生产,生产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在开启运行。查阅该公司2023年6月份自行监测报告显示,有机废气各项检测因子数值不超标。对该公司厂外下水管道和生产车间内的用水和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均未发现存在排污暗管。
8月8日,我局派利辛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夜间生产噪声进行监测,当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监测人员22时19分在该公司西侧大门口监测,等效声级为54.4分贝;22时25分在该公司北侧大门口监测,等效声级为49.6分贝;22时40分在该公司南侧大门口监测,等效声级为53.4分贝。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工业区夜间噪声排放标准是55分贝,该公司夜间生产噪声不超标。
二、反馈情况。8月9日14时44分,我局人员拨打举报人电话17672688320,已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三、下步打算。对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和城北镇政府将对该公司排污情况加强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2
谯城区鑫梦园养殖场
谯城区
谯城区大杨镇聂关村聂朱园东头聂宗喜养殖场,养殖400多头猪,使用豆腐渣、餐厨剩饭作为饲料臭气难闻,养殖场粪污产生气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投诉多次一直未解决,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无
7月1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大杨镇聂竹园东侧聂宗喜养殖场为谯城区鑫梦园养猪场,距最近居民约40米,现场养殖有母猪约7头。小猪约60头,建设有约100平方米粪污晾晒棚,建设有约50立方的集污池,现场未发现有粪污随意倾倒的现象,存在用 泔水喂猪的现象,有一定的气味;由于反馈人主要反馈为泔水气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2、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3、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我局已将该线索移交至主管部门畜牧局进一步核查处理。
7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反馈人电话沟通,反馈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3
亳州市谯城区程广森养殖场
谯城区
该养殖场往河道排污水
程广森
经与反馈人电话沟通得知其反馈的为谯城区立德镇乔小庄的一家鱼塘排放废水;7月10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立德镇乔小庄渔业养殖的为亳州市谯城区程广森养殖场,主要从事锦鲤养殖,鱼塘面积约1000立方,水质较好,西侧建设有净水池,据现场负责人称偶尔鱼塘内水体富营养化,产生蓝藻,然后需排入至西侧净水池内,净化过排入至河沟内(现场未排放,但有排放痕迹),排放的并非黑臭水体,我局已现场要求负责人严禁将养殖废水排放至河沟,如需排放需对排放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后才可进行排放,并要求立德镇人民政府对其加强巡查,严禁养殖废水随意排放。
7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与乔先生电话回访,乔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4
安徽峰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涡阳县
该厂2020年投产以来,目前24小时连续生产,每天烧26000公斤焦炭产生大量废气和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脱硫塔只是摆设并未使用,没有湿电除尘设施,新增网架岩棉板项目、复合板项目未批先建,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同行业都有安装)。
一、网友留言
群众反映内容为:该厂2020年投产以来,目前24小时连续生产,每天烧26000公斤焦炭产生大量废气和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脱硫塔只是摆设并未使用,没有湿电除尘设施,新增网架岩棉板项目、复合板项目未批先建,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同行业都有安装)。
二、办理情况
2023年7月7日,环境执法人员对安徽峰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燃料为焦炭,24小时用量约17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脱硫塔正在运行,未发现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7月13日,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检修。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报告,报告要求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未要求采取湿电除尘。新增网架岩棉板项目、复合板项目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08月06日发布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该清单内的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四个方面中,该公司所涉及的有输送带、砂浆成型机,烘干固化炉等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报批。该公司目前未列入亳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不需要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三个全覆盖”。
三、回访情况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7月14日下午,通过电话对投诉人进行回访,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情况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