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建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蚌埠新建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340361-04-05-368941)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3570附2号,新建年加工120万吨机制砂项目。在严格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建成后不降低项目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原料粒径约20cm,1#、2#生产车间均采用全密闭形式,厂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卸料、成品装车等设置移动式雾炮机,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进、出料口等设置水雾喷头,增加物料湿度,降低起尘量。生产车间1#:料斗采用全封闭式设计,进料口设置软帘,皮带输送环节二次封闭,卸料粉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2#:料斗采用全封闭式设计,进料口设置软帘,皮带输送环节二次封闭,卸料粉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配备洒水抑尘车进行洒水抑尘,对厂区出入运输车辆车身清洗,控制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各外排废气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并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平台四周设置导流沟,车辆冲洗废水经导流沟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取严执行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做好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采取消音、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细灰、沉淀污泥分类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机制砂产品中;破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2#生产车间东南角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各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渗漏现象。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制定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厂区及投料、生产等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且与监管部门联网实时传输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8.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