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海林市东山路以南、海宁大桥以东,海林市现状污水处理厂北侧空地
建设单位名称: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0453-7322893
邮箱:981666213@qq.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牡丹江智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星河传说二期b1号楼41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59531278
e-mail:13359531278@qq.com
三、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16249.79万
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0万m3/d,设计处理工艺为强化预处理(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ebis生化池+深度处理(磁选混凝沉淀系统+滤布滤池+臭氧氧化),配置紫外消毒和巴氏流量计渠及环保监测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06年的修改单)》(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预处理间、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ebis生化反应池、污水深度处理间、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制备间、紫外消毒和巴氏流量计渠及环保监测间、鼓风机房和变配电间、污泥贮池、剩余污泥泵房、门卫室等。建设危废贮存点用于存放危险废物。
2、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对策及措施
(1)废水:厂区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接纳的废水处理后排放,基本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标准a类标准,特征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表3中无限值要求的特征因子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要求。
(2)废气:预处理间配置离子除臭器+15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的标准值;生化池采用全过程微生物除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恶臭污染物产生。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3)地下水、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环境影响。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固定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采取这些措施,固体废弃物都能得到100%处置,且去向明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为了充分考虑你们的看法和意见,发挥你们的监督作用,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对本工程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为本工程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或建设单位。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提取连接及提取码:
https://pan.baidu.com/s/13b-ive9xts2hp6wlrvqhcq 提取码: nuq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