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市监〔2023〕17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我市清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把握清理工作的时间步骤,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借助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清理范围和完成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工作。对发现的未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补做审查。对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在清理工作同时,要查看《公平竞争审查表》、向利害关系人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材料是否完备。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强化沟通。各级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畅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开展清理工作要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开门清理,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序参与的清理工作局面,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四、及时总结,按时规范报送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准确汇总统计清理结果(包括清理总数,修订、废止等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清理工作总结,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清理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
五、注重实效,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以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摸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成效,切实查找工作薄弱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动,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成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积极贡献。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并将《清理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表》于8月25日前报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清理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选树先进典型,对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和宣传。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18914885266
电子邮箱:289117784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