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印发《蚌埠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为妥善解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工作机制不顺、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2023年10月23日,主持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审议经开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以及人员、经费相关事宜,印发《关于成立经开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和工作流程,由党政办牵头,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决策的前置条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选调1名专业工作人员,指导、配合我区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目前人员已到位。亲自调度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长淮卫镇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审查内容和工作流程,今年以来长淮卫镇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6件,提出意见3条,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氛围营造,普法宣传提速增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微宣讲”活动8场次,开展防电诈及普法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了防诈骗、人民调解等宣传单页1000多份,宣讲法律常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教育人数达700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40人次,收到良好效果。
五是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持续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2023年度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律咨询解答52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1起,提供村居治理顾问5件,开展法律服务指引1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本人围绕法治建设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总体上交流、研讨和互动较少,培训频次也不足,日常集中领学多、实践运用少。二是在法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部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现象还部分存在,没能带头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法律,对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引导不足,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三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充分现象。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统筹好司法等相关单位、部门的资源力量,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理念思路与方式方法创新,推动法治教育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基础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进一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以身作则、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三是突出“关键少数”作用。将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意识、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方面的积极作用,面对面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形成司法和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