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兴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近年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三获国务院表扬和督查激励,六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自然资源厅表彰激励,累计获得国家用地计划4250亩,资金奖励600万元;2022年申报被认定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一、探索管控创新,提升规划执行力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统筹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整合。一是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有机融合,形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构筑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二是优化规划空间布局。打造“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的发展格局,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城融合发展,更好实现区域分工协作。三是严格规划空间管控。对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以盘活存量用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满足居住集中、非农产业发展的用地需要,工业集中区以外不再安排新增用地计划,促进产业城镇、人口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集聚。全市新增规上企业91.3%以上落户园区,城镇化率达62.9%。近3年完成占补平衡项目192个,增减挂钩项目348个,落实3960户居民集中安置区居住,共新增耕地6381.6亩。
二、探索方式创新,提升要素配置力
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土地要素流动机制,确保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一是精细统筹安排。建立差别化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对全市确定的基础产业、科技创新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对列入限制、淘汰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实行土地资源要素配置联席会议制度,由多部门集体参与会商,提前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二是合理有偿使用。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获得的规划流量指标,园区、乡镇(街道)各按一定比例留用,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流量指标未使用完的,由市政府统一调剂使用。补充耕地指标优先用于所在园区及乡镇(街道)农转用项目的占补平衡,其余指标由市政府统筹使用。除流量指标外,明确乡镇(街道)、园区每年新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分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一定比例。确需超规模的须有偿使用市统筹的空间规模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乡镇,须按标准有偿使用市统筹的补充耕地指标。三是落实奖励激励。市政府出台《泰兴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促动基层政府和部门“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全市共有357个村(居)获得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奖励,有效激发了乡镇(街道)、村(居)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探索制度创新,提升用地挖潜力
把用地挖潜、盘活、增效作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确保“寸土生金”。一是大力盘活挖潜存量。市政府出台《关于明确“五未”土地处置有关政策的通知》,运用行政推动、空间拓展、市场重组、司法处置、内部挖潜等多种措施,促进“腾笼换鸟”“吐故纳新”。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规定容积率低限要求,明确在低效土地转让盘活、降低再出让成本等方面优惠政策,加速低端低效企业腾退步伐。开展工业集聚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引导企业连片更新改造,建设高标准园区,推动工业项目集聚集约、精品化发展。上述系列举措,促使全市三年共处置批而未供284宗9493.50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01宗4659亩。黄桥经济开发区的原石油机械公司用地100亩,因多年开票销售额、亩均税收达不到投资协议约定,2019年底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公开挂牌出让给新项目华诚机电,该项目2021年就已实现开票销售1.26亿元、税收498.5万元。二是推动供地方式改革。实行项目落户预审,推行《泰兴市工业项目落户预审办法》,明确对拟落户项目在签约前开展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分级配置土地要素,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推动空间复合利用,鼓励园区、乡镇(街道)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四层以上带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将高标准厂房建设列为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内容。近3年建成高标准厂房近200万平方米,2次被省表彰为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2021年位于泰兴高新区的泰州远大投资集团,新建一栋六层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和建设单层厂房相比,节约土地220亩,可以实现8亿元销售,亩均税收达35万元以上。创新出让方式,推进标准地出让模式,明确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规划建设等控制性指标,经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供应。尝试“合同+协议”出让模式,明确所有新供地的项目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乡镇(街道)、园区先行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并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探索三信地出让模式,推行以政府部门、投资单位和园区、乡镇(街道)三者之间诚信互信为前提的“三信地”出让模式,实行个性化方案挂牌出让,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三是提升用地报批效率。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产业项目“容缺并联预审”办理要求的通知》,通过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从“材料不齐不能办”转变为“边补材料边受理”。严格《泰兴市“成交即交地、交地即发证,三证齐发”实施方案》,对征地过程中的相关审批程序同步办理,实现“三证齐发”。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将后置事项提前介入,压缩审批事项5项,审批环节减少20%,审查材料减少20%,办理时限缩短40%。
四、探索机制创新,提升过程管控力
聚焦实时实地监控和全流程监督,加强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业项目签约前,先从产业导向、投资产出、节能降耗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再配置土地要素,三年来,全市每年因产业方向、用地规模等原因被否决或被核减用地面积的约占总供地的20%左右。工业项目建设时,督促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开工、竣工、投产,推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不按约定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等指标的,采取多种措施,倒逼企业加大投入。工业项目竣工后,开展投入评估,评估项目总投资额、亩均投资强度等情况。工业项目运营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对项目业态、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开展全面评估。对达不到预期的限期整改,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限制用地手续的办理。
五、探索管理创新,提升资源监管力
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依法规范用地秩序。一是压实监管责任。与乡镇(街道)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街道)“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理、特殊保护。出台《泰兴市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出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14条负面清单,明确问责方式及程序,震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强化执法监察。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员执法监察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强化信息化执法,运用“一张图”和动态监管系统,实现app与巡查系统、查处系统、卫片检查系统数据关联,严防违法用地。三是加强督查整改。坚持以督促检查为抓手,全力抓好违法用地整改,加快消化存量违法用地,采取集中交办和滚动交办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拆除、补办、备案和完善等整改途径,督促乡镇(街道)、园区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