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7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举行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暨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活动。
9月7日上午,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开园仪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视频致辞,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出席活动并致辞。
李家超说,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的落成是香港和深圳合作共赢的成果,也展示了香港特区政府推进创科的进展,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积极携手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共同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发展,积极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协同深圳园区构建创新者和创业家的梦想之地,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联动合作,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覃伟中说,深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全力支持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创新发展,共同把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努力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开园仪式前,还举行了2023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暨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活动。据了解,这次集中签约入驻活动共有40个项目批量落地,集中发布了75项科技创新成果,覆盖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
市领导黄敏、郑红波,市政府秘书长高圣元参加活动。

多重利好叠加带来“化学反应”“乘数效应” 40个高端科研项目签约入驻河套
昨日上午,“2023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暨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活动”在福田保税区深港开放创新中心举行。华润科学技术研究院、中科院香港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中心等20个新引进科创项目现场签署战略协议;意法半导体封测创新中心、前沿科学技术转化医学中心等20个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中心、高校及科研院所项目集中入驻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
这次集中签约入驻活动,是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后,在河套合作区举办的首场重磅活动,也是河套合作区自2017年规划建设以来规模最大的项目签约入驻活动。在活动现场,河套合作区的多重利好叠加带来的“化学反应”“乘数效应”“撬动效应”正释放着强烈的信号:来河套、干创新、正当时!
本次集中签约入驻项目呈现“两个全覆盖”显著特点——对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全覆盖”,对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全覆盖”。
签约项目及创新领域覆盖广
活动现场,与会嘉宾共同见证了40个高端科研项目签约入驻河套合作区,其中,包括20家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20家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落地项目规模之大、项目主体信心之强前所未有,进一步形成了高端科创资源加速集聚态势,标志着河套合作区的科技创新能级正不断跃升。
据了解,这次集中签约、集中入驻的项目,覆盖了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应用、集成电路、能源科技、通讯、碳中和、微电子、机器人等9个领域,其中不乏相关行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研究机构。
同时,创新主体覆盖广。项目中既有创新型企业,又有科研院所机构,还有高校、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等,进一步优化多元主体的创新生态和协同创新的结构布局;创新链条覆盖广,囊括了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各个环节,让科创机构和企业,在河套就能链接创新上下游、产学研,形成创新生态持续优化的良性循环。
另外,活动现场集中签约和入驻的40个项目,涵盖了世界500强及科技领军企业、央企国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窗口型”“平台型”“枢纽型”机构,是科技含量高、智能化水平高、成长性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高精尖科技项目。
科学家、企业家看好河套前景
活动现场,各界热议《规划》为粤港澳大湾区、深港科技界带来了系列重大政策利好,叠加河套“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独特区位优势,“平台”和“通道”“试管”的独特作用,河套合作区迎来历史重大机遇。
新入驻项目、国际星闪无线短距离通信联盟openlab主任周小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的出台,给我们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带来了很大机遇,体现了国家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的极大支持,在河套这一国际创新前沿阵地,我们将能更好地联动国内外的创新组织。”
新签约企业、大湾生物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陈亮博士表示:“《规划》的出台,为我们这样的交叉创新公司发展如虎添翼!河套的创新氛围,广泛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河套的优越区位,便利了国际物流往来,这都让我们更加坚定地选择河套、扎根河套。”
形象标识亮相 智慧服务上线 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有了“新名片”
9月7日下午,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对外发布logo标识、地标形象,正式上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5g智慧服务。这是继当天上午“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暨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活动”“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开园”后,河套合作区的又一大动作。
“一湾共融、深港共舞”,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logo首次揭晓亮相,简洁灵动的标识寓意深刻。记者在现场看到,标识由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英文中“sh”组合而成。其中,s代表“shenzhen”、h代表“hong kong”,s、h相融一体、密不可分,体现了河套合作区沿深圳河横跨深港两地“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地理特征;整体呈现的“h”形恰恰也是河套的首字母,诉说着深圳与香港相融于河套的历史渊源,更传递出河套合作区深港协同、优势互补的发展主轴。同步亮相的地标标识物,设计灵感取自河套合作区皇岗口岸片区国际协同创新区的建筑形态。地标形象融合电子芯片和科技元素,展现为分立两侧的能量光柱,光柱发散的光芒为开拓进取、科技创新之光,点明“科技创新”这一河套发展的核心关键词。能量光柱向核心聚拢融合,光芒向外发散,象征世界级科研枢纽的新蓝图正以河套合作区为中心成长延展、面向四海。
活动现场也向外推介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官网https://www.htcz.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深港河套”。这两个平台不仅集中展示河套合作区建设与科创最新成果,更致力于推动深港科创信息共享、交流联动,面向世界探寻更多科技创新、产业合作的新机遇,既是河套联系世界的门户枢纽、也是世界走进河套的重要“窗口”。值得一提的是,官网主页还设置“港澳一站式服务”专窗,为港澳人士提供“一窗式”专项便捷服务。
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5g智慧服务当天也正式上线,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可以第一时间为到访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的人员推送信息,将创业、休闲、娱乐、消费、居住等服务资讯全面呈现在来访者眼前,实现“事项一目了然、服务一触即达”。后续,平台还会增加“ar导览”功能,基于视觉定位等技术,以直观清晰立体的方式为来访者提供真实场景画面、场景文字介绍及语音讲解,满足个性化、智能化的导览需求,帮助来访者快速融入河套、乐享河套。
同一天密集举办活动,河套合作区行动快、动作密、作风实,从科创资源“聚起来”、深港协同创新“联起来”再到标识形象“亮起来”,形成一整套“组合拳”,新一轮规划建设热潮持续升温,河套合作区建设发展正进入全面提速期!
深圳《qflp试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促进深港基金合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qflp试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举将进一步打通境内外资本双向“循环”渠道。 同时,此次政策修订也是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和“金融支持前海30条”相关精神的有力举措,将促进深港基金合作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延续原有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此次qflp试点政策修订结合国家最新宏观政策及私募行业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努力推进高水平开放型金融制度引领示范,保持我市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深港深度合作特色凸显,河套、前海“先行先试”
多年来,深圳qflp和qdi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已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和标杆效应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商企业特别是港资企业来深集聚、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8月末,深圳已有196家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业、60家qflp基金取得试点资格,试点企业合计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折合人民币496.66亿元,为全国试点政策推广提供了宝贵的“深圳经验”。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政策支持之下,《qflp试点办法》提出,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参与qflp试点,依法授权后可在合作区内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在河套共同设立试点基金,打造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创投基金集聚地。此外,结合“金融支持前海30条”相关条款,支持前海制定面向香港投资者的配套工作指引,优先支持在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安排下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获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资格。
与私募监管接轨,强化监管要求
2023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这是中国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监管的最高位阶立法,也是全方面统筹中国各类私募基金业务的最高位阶立法,为中国私募基金监管做好了顶层制度设计,其影响重大。
据悉,《qflp试点办法》基于qflp属性及定位,结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及私募行业监管实操要求,区分了qflp境内外募集两种不同情形,明确募集境内资金应符合境内私募投资基金有关要求,募集境外资金应遵守境外投资者所在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例如,规定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投资者应当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境外投资者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境外人民币或其在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等活动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境内投资者应当以人民币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托管机构在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及划转等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qflp试点办法》强化了对托管机构的监管。《qflp试点办法》规定,建立托管机构动态评估管理机制,对于不符合托管业务资质、不满足托管业务能力要求、托管业务开展不审慎的金融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不定期通报,由此建立起来良好有序的“事后常态化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