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根据《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市农牧局对牵头承担《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所涉及的重要任务实施情况开展自评估,现将报告如下:
“十四五”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农牧业农村现代化稳步发展,已基本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任务指标方面
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粮食产量34.8亿斤。2021年全市粮食产量35.36亿斤。2022年全市36.6亿斤。据农情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65.09万亩,较上年增加0.47万亩,因此预计粮食产量不低于自治区下达任务36.6亿斤。2025年预计全市粮食产量大于34亿斤。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预计 | 2020年实际 | 2021年 | 2022年 | 2025年预测 | 2025年 | 属性 | 责任部门 |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亿斤 | 34 | 34.8 | 35.36 | 36.6 | >;34 | 34 | 约束性 | 市农牧局 |
二、重要任务方面
(一)打造世界级乳业产业集群
为打造享誉世界的乳业产业集群,出台政策、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奶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奶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对自治区“奶九条”政策进一步细化丰富,新旧政策同步推进,对牧草种植、牧场建设、乳品加工进行全方位补贴扶持。制定《培育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动乳业全产业链发展,集群化发展。专班推进奶业振兴。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市农牧局成立奶业工作专班、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强化专班调度,坚持每周调度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存在问题解决情况,重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奶业振兴政策落实。科学谋划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以乳品企业为核心全产业链发展,通过强产能、建牧场、引奶源、补短板等举措,进行“一棵草到一杯奶”的全面布局。在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两大项目的带动下,推进乳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建设。
目前我市乳产品加工能力显著提高,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部分项目的应用投产,提高了我市液态奶加工产能的60%,提高了奶粉产能的20%;在建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奶产品加工能力,并填补我市奶酪及高端乳品产能的空白。我市乳制品产业集群成功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并获批全国唯一的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奶源基地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全市规模化奶牛牧场达到156个,良种奶牛存栏37万头,奶牛养殖良种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均达到100%,每日为我市主要乳制品加工企业增加供应鲜奶400吨。已建成羊乳制品加工厂2处,日处理鲜奶能力600吨,正在全力推进盛健5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和优然牧业5万只奶山羊养殖园区建设。奶牛育种能力有效提升,我市奶牛养殖良种化水平达到100%;已建成种公牛站1个、国家级奶牛核心育种场1个、扩繁场16个。荷斯坦奶牛育种创新项目、奶山羊种质创新与集约化精准养殖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奶绵羊优良品种培育项目持续推进中。饲草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目前全市玉米青贮种植面积100.5万亩(含奶畜与其他草食家畜用),苜蓿、燕麦等优质牧草的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正时优质饲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种质资源圃建设完成,同步进行关键技术推广,对已完成的20项苜蓿高质量标准体系进行推广应用。配套工程及物流建设不断完善。呼和浩特市乳业交易中心变更申请已经上报自治区联席会议,待批复。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冷链物流基地、蒙凌速达敕勒川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伊顺供应链健康智慧谷物流园区均在建设中。柔印智能包装工厂、吉宏环保包装产业园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二)发展生态农牧业
一是发展节肥节药型农业,统防统治减量。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统一用药、集中防控、联防联控。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市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6个,辐射带动全市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开展,重点在玉米、马铃薯、蔬菜、果树、葡萄等作物上实施,主要包括玉米种子包衣、玉米、小麦等化学除草和蔬菜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每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成320万亩左右。绿色防控减量。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各旗县区按照要求,分别在马铃薯、蔬菜、葡萄、有机杂粮上共建立6个绿色防控示范区,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辐射带动绿色防控大面积推广。在示范区综合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广有色板、杀虫灯诱杀、性信息素诱集、生态调控、苦参碱等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指导生产者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每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完成320万亩左右。更换适合植保器械实现用药减量。通过适时防治、对症用药大型高效药械、植保无人机、更换专用喷头等措施达到农药减量的目标。及时监测预警。利用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和自动监测设备,结合田间调查,开展病虫害调查,及时、准确发布病虫害信息,指导种植户在最佳防治时期开展防治,减少盲目用药。推广科学施药技术实现精准用药。针对草地螟、蝗虫、番茄潜叶蛾、马铃薯晚疫病和红蜘蛛等重大病虫害,以及用药量大、容易超量使用的除草剂,推广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和环境友好型农药和生物制剂,更换标准扇形喷头、添加增效助剂,进行安全用药技术指导,推进替代减量。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在继续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施肥建议入户上墙等基础性工作基础上,不断巩固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分作物分区域制定详细施肥方案,指导农民精准施肥。加快施肥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改变传统施肥方式,减少撒放、表施及盲目施肥行为。引进推广适用施肥设备,推广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科学施肥方式,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施肥方式转变。提高耕地质量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通过集成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肥田作物、应用石灰调酸、深耕深松和轮作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基础地力。2022年,农药使用量为288.1吨,同比减少2.0%,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成318万亩,绿色防控完成316万亩,均完成了任务指标;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化肥实际使用量11.793万吨,同比减少4.09%。截至目前,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二是推动废旧地膜回收,为了加快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工作,2021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十四五”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1年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2年农牧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关于下达呼和浩特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的通知》、《呼和浩特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2023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农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等。2021年,全市废旧地膜回收任务面积352.3万亩,回收率目标为81%,于2022年4月底完成回收任务,回收率达到83.56%;2022年,全市废旧地膜回收任务面积337万亩,回收率目标为82%,于2023年4月底完成回收任务,废旧地膜回收率为83.04%,2023年度废旧地膜回收工作于秋收后开始,计划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回收率83%的目标。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面积为5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面积为10万亩,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呼和浩特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的通知》、《呼和浩特市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完成加厚地膜应用面积17.02万亩,降解地膜0.73万亩。为了确保剩余任务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以签责任状的形式推动,市农牧局与旗县区农牧局签订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责任状。三月份正当春耕备耕时节,为确保提前做好加厚和降解地膜的供应及项目落实地点,让项目旗县填报了《呼和浩特市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开展情况调查表》。截至今年6月14日,已完成2022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全部任务。2022年全市完成加厚地膜应用面积17.02万亩,降解地膜0.73万亩。今年截至6月14日,已完成加厚地膜应用面积32.98万亩,降解地膜9.27万亩。主要通过宣传推广使用新国标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积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示范推广无膜浅埋滴灌、秸秆覆盖免耕种植技术等减膜控膜技术,推进地膜使用减量化;探索建立以地膜回收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的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地膜台账化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农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规范农膜销售、使用、回收记录,全流程记录地膜流向,为废旧地膜回收成效与当年耕地地力补贴相挂钩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农用地膜残留监测,及时掌握残留情况,实现地膜及时回收及减少用量。三是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者需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加强对全市内2家农药生产企业监管,要求全市283家农药经营门店设置回收区域、回收箱桶。目前全市2家农药生产企业和283家农药经销门店均配备了回收箱站(点),回收了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各旗县区明确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作为今年农药管理的重点工作,加强了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的宣传,增强农药生产、销售、使用主体对农药废弃包装物的自觉回收意识。充分利用微信群、手机短信、农民热线等信息平台,以及告示牌、明白纸、现场会等多种渠道,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药废弃包装物危害性和回收处置工作重要性。
(三)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1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十四五”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1年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2年农牧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农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等。2021年,全市秸秆回收任务面积299.13万亩,其中玉米274.9万亩,向日葵24.23万亩。2021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已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覆盖面积304.9万亩,截至2022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68%,完成了目标任务。2023年计划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打捆、离田任务,12月底前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主要通过加大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探索秸秆多元化利用,推进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建设等方式,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引导畜禽粪污处理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方向转变;持续推进国家、自治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目前,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超出自治区目标任务的7个百分点。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整体水平,及时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呼政办字〔2018〕133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旗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旗县区属地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旗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并签订工作责任状,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任务。加强技术指导。为扎实推进国家、自治区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有序展开,市农牧局成立技术指导组,聚焦源头减量、过程管控和末端利用,定期深入各旗县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推进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大力推广粪肥还田、有机肥制作及蚯蚓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我市2019年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印发《呼和浩特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农牧部门与环保部门多次联合到旗县区督查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及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持续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2022年年初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进行了大清理。规范粪污处理台账。制定统一模板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规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台账和还田消纳协议等,目前全市进入重点监管的规模养殖场都已经建立起规范台帐。加强项目调度。我市从2016年开始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分别在土左旗、和林县、托克托县和赛罕区、武川县、清水河县实施,2020年随着玉泉区、新城区、回民区3个旗县区的实施,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整市制推进。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月调度各旗县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四)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防疫工作。2021年至今分年度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兽医工作要点》《动物疫病免疫和犬包虫病驱虫工作计划》《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动物疫病消毒灭源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计划,推进各地有序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印发《呼和浩特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布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炭疽等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布病防控九条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对畜间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印发《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制定《呼和浩特市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推动全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印发《2023-2025年呼和浩特市官方兽医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专业能力。二是抓好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者兽医工作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等工作。着力强化疫病防控措施落实。落实好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消毒灭源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实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策略,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疫病防控。强化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对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全部进行备案管理,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严格布病免疫、流调监测、病畜扑杀、消毒灭源、调运监管、宣传引导等关键措施落实。加强炭疽、狂犬病、结核病、包虫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与卫健、市场、林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深入推进实施兽医社会化服务。扩大整县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地区范围,做好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拓展和成效巩固,逐步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价内容。持续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畜禽饲养、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病死畜禽排查巡查工作。强化无害化处理全程信息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三是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在动物防疫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各级动物防疫资金投入达到年均2000万元以上;陆续建设完成和林格尔县蒙隆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呼和浩特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项目以及市县兽医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投入项目资金800万元,进一步完善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监测检测以及预警预报水平,为降低动物疫病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年均累计免疫畜禽3300万头(只、羽)次,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年均监测各类动物疫病样品60万份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70%,病原学监测结果均为阴性。养殖场户的防疫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从“要我防”转变成“我要防”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作用不断发挥。全力抓好畜间布病免疫、监测、流调、消毒、检疫等各项工作,畜间布病阳性率同比下降12%。畜间炭疽、结核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形势保持稳定。兽医服务机制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依法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畜牧业健康发展形势稳定。持续加强动物防疫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抓好防疫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2021年至今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促进我市畜牧业发展。
(五)提升农畜产品生产能力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专班,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快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并整合各方面项目资金,目前我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14.2万亩。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目前设施农业面积已达到6.3万亩。大力推进设施畜牧业发展,主要推进30个高标准奶牛养殖基地建设、138个老旧牧场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提升、40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建设和2个百万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高效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14个农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三是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粮食产能建设,2022年全市共争取自治区惠农补贴资金6.6亿元、市本级蔬菜补贴资金6000万元、争取自治区蔬菜扶持资金4000余万元。推动奶业振兴,加强奶源、种源基地建设,目前养殖良种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年均单产等各项指标均走在全国前列,鲜奶乳脂率、乳蛋白率均达到国际水平。提升肉类保障能力,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38个,肉类总产量达到4万吨,肉牛肉羊存栏316万头。强化饲草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苜蓿、燕麦、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优先保障奶牛养殖的优质饲草需求。2022苜蓿种植面积为15.1万亩、燕麦18万亩、玉米青贮100万亩,优质饲草供给率达到80%。四是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乳产业、玉米、生猪、马铃薯、蔬菜、杂粮、饲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燕麦、藜麦等特色产业。积极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就近、就地加工转化,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目前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9%。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进种业振兴,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优势品种培育工程、良种化水平提升工程,推动种业振兴。强化技术装备保障,2023年,自治区下达中央农机购置补贴5577万元,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570万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头雁”培育项目,加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六是激发新型经营主体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截至2022年底,龙头企业数量为400家,县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327个、示范家庭农牧场249个,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紧密型比例已分别达到87%和60%。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整乡整村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由代种代养、代管代收等产中服务,向农资供应、仓储、物流、销售等产前产后延伸。截至2022年底,社会化服务组织有584个。七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目前我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9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已达到0.64。持续推进产地环境净化,目前重点覆膜区域地膜回收率达到8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六)培育农畜产品高端品牌
一是全面开展认证工作。我市持续开展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主要内容的“二品一标”质量认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通过精心培育,截止到目前,绿色食品企业数33家,产品99个;有机食品认证企业数75家,认证产品数15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5个,分别为毕克齐大葱、哈素海鲤鱼、武川莜麦、武川土豆、清水河花菇,涉及三个旗县区,授权用标企业17家;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产品58个,涉及8个旗县区,用标企业153家,带动全市农牧业向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知名度创造了稳固的基础性条件。二是持续构建品牌体系。2021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积极打造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打造“敕勒川味道”市域公用品牌,在此基础上,推动“五彩土默特”“源味武川”“窑上田”“福地玉泉”“盛乐味蕾”“田园赛罕”“托克托味道”“青山圣水味美新城”“大美乌素图”九个各具特色的县域公用品牌。我市正在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为主的农畜产品品牌体系,为提高我市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敕勒川味道”“源味武川”喜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2022年,“呼和浩特乳业”“武川藜麦”喜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三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为打通农产品销售上行堵点,着力推动农产品“走出去”,近几年,我市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主要通过展会和多媒体等形式推动农产品外销。例如,2023年3月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了全区农畜产品订货会(深圳)、第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暨首届中国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和2023国际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4月份参加了第八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全区农畜产品订货会(上海)和2023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会;4月24日,在自治区政府长三角地区(杭州)招商引资推介会上,我局代表呼和浩特市围绕乳产业招商引资做了专题推介;5月16日,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专题展销周在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展销中心启动。6月20日,我市首批农畜产品入驻乌梁素海的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展销中心。“敕勒川味道”“源味武川”“五彩土默特”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七)加大农畜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狠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保障。拟制下发了《2022年“绿剑护农”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呼和浩特市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使用农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绿剑护农”春季农资打假暨安全生产行动方案》。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绿剑护农”专项行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确保源头安全。2021年至今,累计出动巡查检查执法人员8071人次、检查生产主体4122家、发放宣传资料4.3万余份、开展指导培训210场次、组织专家对全市的种养殖生产主体开展66场次的农兽药使用专项技术指导。通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技术指导服务,实现农畜产品产前生产资料优质安全、产中标准规范操作,奠定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基础。二是压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呼和浩特市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固监管体系,打通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全市51个涉农乡镇,去年已有19个乡镇完成网格化管理达标任务,今年又确定22个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并在全市确定951名网格员,按计划今年年底全市网格化管理乡镇达标率将达到80%,切实做到了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三是深入落实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大力开展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消费者查阅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2022年,我市在自治区内率先实现三大主体五类产品上市常态出具合格证,组织培训2次,发放合格证打印机200台,农兽药残留速测仪10台,开具合格证69699张,附证上市产品4428吨。今年,我市作为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先行区,在158家三大主体出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基础上,以“建设9个集中开具合格证服务示范点、打造2类单位(商超和农贸市场,机关和学校食堂)查验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样板和2个环节(收储运、市场)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为特色,为自治区全面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探索做法总结经验。目前,全市已确定9个集中开具合格证的服务示范点;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推动20%的集团购买、校园食堂落实查验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拟制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打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先行区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全市158家生产主体累计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1333张,打印12049张。四是扎实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至2023年,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整体合格率大于98%。今年,按照《呼和浩特市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相关要求,全市继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本级共安排例行监测任务1000批次,监督抽检1000批次,专项抽检100批次,速测筛查50000批次。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合完成国家例行监测535批次;配合完成国家监督抽检24批次;另配合完成自治区例行监测431批次、自治区监督抽检419批次。完成市本级例行监测251批次,监督抽检232批次。完成速测筛查20147批次,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八)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高质量发展。开展评定各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牧场工作,为了提高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通过持续开展评定各级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牧场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与带动效果。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3458个,各级示范合作社达327家(国家级28家,自治区级80家,市级174家,县级45家),农牧部门认定的家庭农牧场共1402家,各级示范家庭农牧场249家(自治区级33家,市级200家,县级16家)。持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工作,2021年-2022年,中央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共2070万元,共扶持69个合作社。中央支持家庭农牧场项目资金690万,共扶持69家农牧场。清理整顿一批“空壳社”,从2022年4月开展了以“无农民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经营、经营不善停运、涉嫌骗取扶持资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5种表现形式为主的“空壳社”排查工作。截至2023年4月底,各旗县区完成排查2263家,发现存在“空壳社”情形的604家(其中土左旗62家,托县175家,和林150家,清水河113家,武川县21家,新城区50家,回民区4家,玉泉区29家),其中建议注销524家、建议歇业80家。已分两批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排查情况。从今年4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情况看,已注销合作社125个,其余399家正在推进中,由于大部分“空壳社”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外出务工、不主动不配合等因素,注销和歇业(均在市场局办理)进度较慢。合作社存续数量是个动态数据,市场监管部门每日都有新注册和注销的合作社。今年4月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存续合作社共4995家。目前各旗县区对合作社运营情况仍在排查中,市农牧局将分时段将排查情况反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内农牧合发[2022]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创建、试点示范等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各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50家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达380家以上。积极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稳定在800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落实国家、自治区“千员带万户”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的行动方案。要求各旗县区参照《呼和浩特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聘工作制度》,开展本地辅导员的选聘工作。2023年底,全市基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数量达到50名以上;2025年底,全市基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数量达到70名以上。目前已确认市级辅导员8名,旗县区级辅导员58名。二是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发挥贴近农户优势,扩大服务半径,拓展服务领域。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共584个,形成了以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多元化的服务组织类型。其中农民合作社类型241个,农业公司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28个,家庭农牧场35个,供销合作社2个,农机大户254个。2022年全市耕、种、防、收各环节服务面积达546万亩次,其中服务小农户面积410万亩次。支持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指导、统防统治、仓储销售等服务,有力解决了小农户“种不好地、种不了地”与农牧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需求的矛盾。促进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引导和组织普通农户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服务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形成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各旗县都进行不同模式的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9月8日在和林县举办了“全市土地规模化经营现场观摩会”,对哈拉沁村、台基营村的经营模式和成效实地观摩,并召开座谈,交流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1年我市共承担17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补贴资金为1368万元。主要在土左旗、清水河、托县、和林县、武川县五个农业生产大县实施。2022年我市共承担49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补贴资金为3680万元。除新城区、回民区未承担项目外,其它8个旗县都积极申请了项目,比2021年增加了2个地区,项目服务区域进一步扩大,全程托管服务模式进一步得到推广。做好武川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和拓展延伸县业务指导工作,2021年武川县成为全国10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之一,2022年武川县增设了马铃薯仓储社会化服务,按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要求,2023年武川县积极引导服务组织从产前、产中服务模式向产后延伸,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武川当地特色农产品特定需求,加强延伸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目前已建成标准化马铃薯储窖100多座。2023年添加马铃薯水洗加工社会化服务项目。并通过争取组织部壮大村集体项目资金建设储藏设备,引入邮储银行、邮政公司和武川县中农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第三方资源提供融资和网络销售平台,实施仓储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助推我县农产品贮存销售,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九)强化农牧业发展支撑体系
2019年起,市农牧局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底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37.2万亩(2019年24万亩,2020年25万亩,2021年51.2万亩,2022年37万亩)。2019-2021年项目已全部按自治区要求时限完成竣工验收,市农牧局正在组织2022年项目竣工验收,计划7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2023年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2万亩,土左旗、托县各承担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土左旗、托县各1万亩。土左旗、托县各承担6万亩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土左旗完成总工程量的39%,托县完成总工程量的20%,所有项目计划12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加强领导,高位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实施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决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分别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临一线,现场督战,推动项目落地落实。通过举办“冬季土地平整大会战”“春季集中开工仪式”“秋季现场观摩”等高标准农田现场推进会高位推动全市项目建设。科学规划,提前选址。在全力推进各年度建设任务的同时,依据自治区规划和《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呼政办字〔2021〕94号),提前谋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全市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条件的地块进行全面摸底,将拟实施项目提前录入到项目储备库。严格标准,加强监管。严把设计关。严格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行业建设标准,严格遵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同时按照现代农业控水、控肥、控药、控膜“四控”要求,做到田、水、林、路、渠、电、技“七配套”,2023年起初步设计实行初审加复核的两轮评审机制,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关;严把施工关。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3〕132号),切实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注重从行政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监理、技术支持四方面入手,严格执行集中组织、集中土地、集中力量、集中项目、集中资金、集中调度、集中施工、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验收“十个集中”原则,推进项目高质量实施;严把验收关。项目必须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四方签字”完成初验后方可竣工验收,并由专业机构开展工程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及时完成验收、上图入库。建管并重,持续发展。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负责”与“财政激励补助”相结合,在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上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管护模式。积极推进智能化管护,通过建设智慧农业数字网络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自动化、信息化功能作用,对高标准农田建管用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集约化管护,通过集约化经营创新管护模式,逐步探索“田管家”、“田保姆”式管护。针对已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由流转企业进行全方位、一条龙式的“企管”模式;针对合作社、土地托管组织使用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由托管组织负责全程管护的“托管”模式;未规模流转由农户分散使用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由村集体指派专人负责管护、管护经费由当地财政列入预算按时支付的“自管”模式;积极推进制度化管护。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逐步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一体化长效机制,用制度管田管事管人,逐步形成建设有效、保护有力、管理有序的管护格局。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断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逐年减少全市灌溉用水量,实现节水0.89亿方,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444;全市项目区肥料、农药化肥的利用率显著提高,化肥、农药节约30%左右;新增耕地面积5%以上,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0.3;实现了粮食产量增加10%、节省人工70%、农民亩均增加收入200元、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目标。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效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了土地流转,创新了农业发展机制,显著增强了抗灾能力,粮食产能稳定增长,促进了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一是推进农村改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圆满完成国家要求。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武川县(2014年)试点的基础上,其余8个旗县区在2016年分别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截至目前,9个旗县区数据库汇交到农业农村部已通过初步质检,并通过农业农村部核验,汇交合格。各旗县区完成了核查验收工作,并通过了自治区抽查查验,2020年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从2021年到目前,我局积极推进土地确权扫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754.14万亩,已签订合同24.66万份,合同签订率98.49%,超出国家要求3.49个百分点;全市发放证书24.44万份,证书颁发率为99.09%,超出国家要求4.09个百分点。扎实推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积极在全市推广“服务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形成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2022年我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土地规模化经营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明确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思路。2023年我局认真起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指导意见。目前,正在结合自治区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局党组会提出的意见和各科室、单位及旗县区反馈意见,对《呼和浩特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310.74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已达40.58%(依据土地流转面积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比率估算)。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并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验收。为了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质量,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牧厅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各旗县区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了“回头看”工作方案。切实纠正清产核资数据不准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程序不规范、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配置方案不合理、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不正确、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稳妥调处矛盾纠纷。在各旗县区产权制度改革自查验收的基础上,2021年6月,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呼农牧字[2021]297号),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7月29日起陆续对9个旗县区开展了市级核查验收工作,9月底已完成了全市核查验收工作。如期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完成了全市核查验收工作后,我局向市政府、自治区农牧厅,市政府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全市9个旗县区1013个行政村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2018年和林县确定为我市第一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在2019年10月底已如期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并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2019年又确定了土左旗、托县、赛罕区、武川县和清水河县等5个旗县区为国家级整旗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旗县区。截至2021年9月,全市9个旗县区1013个行政村(包括涉农的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股权设置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工作,1013个行政村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在农业农村部登记赋码,完成改革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呼和浩特市辖9个旗县区、54个乡镇(街办、园区、经济开发区)、101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居委会)。按照我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清产核资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点的集体资产状况,全市共有101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的全覆盖,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后续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对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开展并完成了2018年至2022年的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将清查结果全部汇总上报到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截至2022 年年底,全市 9 个旗县区 1013 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总额 250.67 亿元,负债总额 122.1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28.54 亿元。经营性资产 26.50 亿元(主要 是商铺房、机电井、变压器、扶贫资产并入村级集体等资产), 占村级资产总额的 10.57%;非经营性资产 224.17 亿元,占村 级资产总额的 89.43%。积极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关工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重点是壮大村集体经济,2022年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重点扶持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方案》和项目评审标准,并组织农业、畜牧、经济和财政有关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依据2022年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的10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及规划发展说明》书面材料,从村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材料情况和项目资金绩效等方面进行评审赋分,协助市委组织部圆满完成2022年度村集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工作。4月份,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对2019年到2021年146个中央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2个红色村组织振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同时指导各旗县区项目实施村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制度。2023年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创新发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民收入相结合的机制办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已遴选了7 个集体经济组织,在物业管理、资源利用、产业经营和入股合作等方面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目前自治区农牧厅已确定土左旗察素齐镇友好村、土左旗善岱镇善岱村、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郝家窑村、和林县盛乐镇台基营村、赛罕区金河镇曙光村、新城区保合少镇恼包村、新城区保合少镇甲兰板村等 7 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自治区试点。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通知》(内农牧政改发[2023]215号)要求,2023年6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推进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提质增效工作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十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3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22家。随着我市农牧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兴起,全市现有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45家,其中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26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19家。截至目前我市赛罕区、清水河县、托克托县、武川县5个乡镇申报成功国家产业强镇项目。涌现出了农牧业产业化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如伊利、蒙牛等等。这些农牧业产业化全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出现,顺应了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积极推动了我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业增值、农民增收推进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形成了以乳业、玉米、马铃薯、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加工等产业集群。同时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全市88%农户参与到农牧业产业化链条建设中。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专班,研究产业招商,推进项目落地。二是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千亿级乳业全产业链、打造百万级生猪全产业链、打造百万级玉米全产业链、打造百万级马铃薯全产业链、打造百万级杂粮油料全产业链、打造百万级肉类全产业链,2022年争取自治区产业化项目资金400万元,用于扶持燕麦产业精深加工。2023年争取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奶源基地建设、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项目建设及信息化物流建设、奶牛种业繁育体系建设及奶产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体系及精深加工能力建设。三是发展现代农牧业产业,创建特色村镇,2021年我市托克托县古城镇围绕玉米支柱产业,强力推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项目,2022年我市武川县上秃亥乡围绕马铃薯产业,强力推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十二)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抗稳粮食安全重任。全市各级农牧系统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首先是保障全年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2021年完成全市粮食面积495万亩和粮食产量34.82亿斤目标。2022年完成全市粮食播种面积495.24万亩和粮食产量35.37亿斤目标。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为494.8万亩;粮食产量(参考性指标)36.6亿斤。2023年全市安排旗县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6万亩,产量要保持在36.6亿斤以上,力争多增产。其次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市农牧局积极配合发改委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项考核指标,做好粮食收储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联合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安排好农业生产。二是提升耕地水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坚决扛起粮食安全重任,全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由农牧部门组织实施建成高标准农田51.2万亩。2022年37万亩。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新建任务12万亩,土左旗、托县各6万亩。2024-2025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万亩。三是落实惠农政策和项目,保障粮食生产积极性。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415万元,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2680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240万元。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22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0372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223万元。2023年我市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140万元,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2543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711万元,资金均已拨付旗县区。2021年我市实施耕地轮作面积50万亩共计7500万元。在和林县的盛乐镇、舍必崖乡2个重点玉米主产区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安排项目资金564万元,共建设示范田2.05万亩,涉及22个行政村,36户种植大户,辐射带动周边面积约30万亩。同时建立2个百亩的核心示范田。2022年全市围绕玉米、水稻、马铃薯、谷子、设施蔬菜等作物打造优质高效增粮示范区8个,项目安排资金240万元,总示范面积7200亩左右,辐射带动种植面积6.5万亩。2022年我市在武川县和托县打造马铃薯、玉米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旗县。武川县推广马铃薯优势品种4种;推广马铃薯种植技术2项;打造万亩示范片5片和千亩示范片20片,共辐射带动10万亩种植面积;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和种植企业5家,延长了产业链,提高了种植效益。争取耕地轮作项目62.12万亩共计9318万元,重点扶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争取在自治区经济作物绿色高质高效项目资金2000万元,在我市打造11个蔬菜生产示范基地。2023年我市已经争取稳定粮食生产的耕地轮作项目60万亩共9000万元,优质高效增粮千亩示范片7个210万元,玉米主产区耕地地力提升项目10万亩1000万元(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绿色高质高效项目10万亩375万元。上述项目均已分解到旗县区,落实到地块,已经开始实施。2023年市本级安排蔬菜补贴资金6000万元稳定全市蔬菜生产。四是强化技术服务,确保技术措施到位。近几年来我市按照“两稳两扩两提”,即稳面积、稳产量;扩大豆、扩油料;提单产、提自给率。围绕“两稳两扩两提”的目标,通过项目支撑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扩大大豆、油料种植面积;通过技术服务确保提高粮食单产,提高自给率。2021年重点推行种植业标准化,全市新增玉米、大豆、蔬菜生产标准化面积55万亩,保障三种作物技术覆盖率为69.5%、39.1%、79.1%。2022年首次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全市13.7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任务0.2万亩。2023年提单产重点推广玉米密植滴灌高产技术。要通过推广玉米密植滴灌高产技术示范面积18万亩,创建吨粮田65万亩等举措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36.6亿斤以上。到目前全市已经开展玉米密植滴灌高产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培训10期,培训约2000人次。据农情统计,2023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约为565.09万亩,较上年增加0.47万亩。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农田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全市耕地旱地多,水地少,约60%的耕地为旱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不足,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耕地盐碱化现象严重。二是设施农业发展受限。我市可用来发展设施农业的一般耕地流转费用高,集中连片地块少,导致引进实施设施农业项目存在困难。蔬菜种植仍以散户为主,规模化种植、组织化经营不足,由此也带来机械化程度不高、人工成本增加、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三是奶业发展受优质奶牛牛源不足限制。受国际形势和奶牛进口政策影响,目前仅可从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智利4个国家进口活牛,且主要奶牛进口国新西兰2023年起禁止通过海运出口活牛,优质奶牛进口渠道进一步受限。全区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在我市相对集中且数量多,但奶牛核心育种工作相对滞后。
四、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希望上级部门在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项目、耕地轮作、优质高效增粮、绿色高质高效等项目方面向呼和浩特市倾斜,提升我市耕地质量水平,稳定首府地区粮食生产,更好的完成国家粮食生产任务。温室老旧现象严重,部分温室不具备首要条件而闲置。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对呼和浩特市蔬菜产业扶持力度,从经济作物绿色高质高效项目、温室钢结构补贴等项目向我市倾斜,确保首府地区“菜篮子”产品供应。
(二)加大种业发展支持。建议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奶牛进口渠道、调配途径,增加美国、加拿大等优质奶牛进口许可,加大进口力度。建议国家将我区赛科星(荷斯坦奶牛)、科尔沁牛(西门塔尔乳肉兼用)、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三河牛种业(三河牛乳肉兼用)等有关种业企业纳入全国联合育种攻关项目支持范围,提高我区自主育种能力。建设肉牛、肉羊品种种源库和改良繁育基地。持续推动地方良种选育提高、引进品种本土化繁育和新品种培育,构建自主高效的育种体系,推动肉羊种业保持全国领先。
(三)加强品牌建设支持。国家或自治区在农牧业补贴中安排品牌建设扶持资金,激发主体创建的积极性。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在电视台设立专栏,宣传内容以“敕勒川味道”及各旗县区农产品品牌,高铁、高速路出入口设立宣传广告。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