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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发展 “十二五”规划思路

来源:www.jiangxi.gov.cn 时间:2024-01-22 21:18:31 查阅:242

江西省水利发展 “十二五”规划思路

3.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三保一弘扬”的目标,立足于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战略制高点,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城乡水利发展,统筹区域水利发展,继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加强水利管理,加快推进水利的“两个转变”,着力构建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等四大体系,努力建设水利强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3.2基本原则

编制规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建共享,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2)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协调发展,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统筹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促进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3)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既要防止水对人类的危害,也要规范人类活动,给水留有出路,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要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既要加强对重点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又要注重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4)坚持生态优先,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把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举生态旗帜,把水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功能,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

(5)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把构建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的水管理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城乡涉水事务一体化改革,继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水价形成机制、水利工程产权管理体制等各项水利改革,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各种障碍,推进水利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6)坚持现代化方向,推进科技进步,把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现代的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的基础设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全面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构建与现代水利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4水利发展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江西省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防洪抗旱减灾目标

加强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防汛抗旱减灾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降低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防洪除涝: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减灾体系,重点地区和重要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即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湖盆地区抗御湖口站22.5米洪水位(吴淞高程)、五河尾闾区防御各河20年一遇洪水标准、九江市城市防洪工程防御1954年型洪水、南昌市城市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景德镇等9个设区市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重点县(市)城市防洪工程及保护耕地5万亩以上重点堤防20年一遇;峡江、浯溪口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基本建成,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防洪能力得到提高,重点地区中小河流基本达到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低洼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排涝标准得到提高,基本达到10年一遇以上;康山等蓄滞洪区能够得到正常运用。洪涝灾害损失率(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量占同期gdp的比重)降至1.0%以下。

——抗旱: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粮食主产区的抗旱能力逐步提高。发生中等干旱时,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遭受重大影响;发生严重干旱时,城乡生活用水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特大干旱时,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尽量保证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用水。

(2)民生水利目标

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人共享水利发展与改革成果。

——农村饮水安全:全省进入全国规划内125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并解决新增农饮规划内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灌区改造:加快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步伐,努力使骨干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均达75%以上,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争取达到0.50以上;加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配套。

——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以小型水库为主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开展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使病险水库(闸)比例进一步降低。

——机电泵站改造:加快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步伐,农田灌排条件有明显改善。

——农田水利:以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5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60万亩,全省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以上。

——农村水电:积极发展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解决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重点保护区的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启动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全省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

——水利血防:配合当地血防管理部门,加大血吸虫病防治的水利血防工作,至2015年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最终拟通过实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达到基本消灭湖区有螺区,从而阻断湖区钉螺传播途径,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3)水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重点地区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有效改善,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供水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缺水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城镇发展、工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供水安全得以保障。

——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要城市水源工程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启动实施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其它水源工程: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总供水能力约35亿立方米,新增城镇供水能力5.5亿立方米。

(4)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目标

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取用水实现定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得到较大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重点地区水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水资源节约:全面落实全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至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30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7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0立方米,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失率控制在15%以下。

——水资源保护: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制度,在五大河流的设区市分界点建立控制断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重点地区河段和重点湖泊水体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体功能状况得到改善。到2015年,全省江河湖泊主要监控断面ⅲ类水以上超过85%,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全面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主要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cod33.5万吨、氨氮2.45万吨,全省重要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其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在85%以上。

(5)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目标

逐步完善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逐步构建河湖及地下水生态保护体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水土保持:切实搞好水土保持,加强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强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确保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得到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态修复,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重点地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河湖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控制。生态修复面积4000平方公里。

(6)水利法制建设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制体系。以抗旱、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为重点的水法规配套体系建设基本完善,水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加强,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7)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目标

——加强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建设和完善全省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信息监测网络,基本满足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管理需要。

——加强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省市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完善全省防汛抗旱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水质与水环境监测系统、电子政务系统,构建与水利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以水利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

——加强水利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加强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科研技术手段和能力。

——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做好水利规划、设计等水利前期工作,加强水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体系,为水利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8)水利改革和管理目标

——水利改革: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和流域综合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鼓励社会、企业投资水利水电建设,努力拓宽水利建设投资渠道;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进一步得到保证;深化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水价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费的征收管理,完善水市场;积极推动乡镇水利服务管理体系改革,加快以工程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水利管理:强化水利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量分配为基础,全面落实初始水权,推进水权转让制度的建立;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水资源的管理与节约。建立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水电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水能资源开发行为,实现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河湖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水域岸线管理、采砂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取水口管理等水工程管理不断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社会化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防洪抗旱减灾、重大水污染和水事纠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5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5.1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江西省的自然特点、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全省水利发展的总体布局为: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五河干流的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建成与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相协调的水利保障体系。

鄱阳湖区地处鄱阳湖平原及五河下游尾闾低洼地区,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主体区域,水利建设以防洪除涝工程、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为主。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实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及防洪工程为重点,配合其它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提高区域内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保护和不断改善鄱阳湖水生态环境,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促进区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

五河中游地区多为丘陵、盆地,有大量的中低产田和宜农荒地,旱灾频繁,水利建设以灌区建设、节水灌溉工程为中心。

五河上游地区地处山丘区,水土流失严重,山洪灾害频发,灌溉设施不足,水利建设以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发展小水电和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为主要任务。

5.2水利建设主要任务

实现“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目标,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鄱阳湖区与五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治理。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除险加固,基本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六个单项工程和五河重点段防洪整治工程及九江长江干流河段河道整治、五河尾闾等重点河段河(湖)疏浚工程建设;加快五河重点河段崩岸整治和河道整治。加快1~5万亩圩堤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建成峡江、山口岩、伦潭、浯溪口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力争解决万安库区防护遗留问题,提高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

——做好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等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确保康山等重点蓄滞洪区及时安全启用。

——加强沿江河、滨湖地区重点城市的防洪建设,构建城市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制定城市河湖治导控制线,避免城市盲目向洪水高风险区发展,满足防洪、排涝、生态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基本完成南昌、九江等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加快赣州、宜春、抚州、上饶、吉安、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9个设区市防洪工程建设步伐,积极实施重点县(市)城市防洪工程,巩固提高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全面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内的42个治理项目,有计划开展其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强山洪灾害的防治尤其是发生频繁、范围广、损失严重的山洪灾害的治理,加快我省山洪泥石流治理步伐,逐步安排全省一级重点防治区涉及到的32个县(市、区)的山洪泥石流灾害治理。

——切实加强城区和粮食主产区及鄱阳湖区排涝工程设施建设,积极实施红旗、信瑞等10万亩以上圩垸及各重点城市城区除涝工程建设,加大治涝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提高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逐步提高排涝标准。

(2)全面推进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合当前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各地的水源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优先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缺水区以及血吸虫疫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所有高氟水、高砷水病区村完成改水,其次解决深山区、库区移民的饮水困难和饮用污染水、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的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

——加大灌区建设与改造力度。继续实施赣抚平原等12座现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廖坊灌区工程建设步伐,争取貊皮岭、峡江、共库、白云山、万安、蒋南等灌区增补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规划,并加快工程建设;加强中小型灌区尤其是黄泥埠、长龙等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水利灌排设施条件,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粮食单产水平;积极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水技术,继续开展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节水增效示范县建设,修建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方式,推广水稻控制灌溉技术。

——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全面完成锦惠渠拦河闸、王家洲闸等164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加快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实施完成大型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中小型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步伐,提高粮食主产区的排涝能力。

——大力推进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应急抗旱水源建设,因地制宜地修建中小微型蓄引提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加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力度,启动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以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小水电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江西”建设。实施2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30个县的34个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水利血防工程。针对不同的疫区类型,采取不同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并结合江河湖泊整治、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流域治理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进行水利血防工程建设。到2015年水利配合卫生等部门使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最终拟通过实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达到基本消灭湖区有螺区,从而阻断湖区钉螺传播途径,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3)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

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粮食主产区和重点区域生态用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对现有工程除险加固、改建、扩建和挖潜配套,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修建一些水源工程,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提高城市及重要地区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正常生产的供水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生态用水安全。

——建设一批支撑国家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水源工程。加快建设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重大影响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力争白梅、四方井、井山、东谷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早日开工建设,增加水资源调控能力和抗旱能力,逐步构建较为安全可靠的水资源配置格局,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正常生产用水安全。

——建设一批支撑全省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水利工程。

——加强老少边穷等地区的中型水库水源工程建设;结合供水、扶贫开发、山洪防治和中小河流治理,继续支持缺水地区的中型水库建设。

——加快南昌、景德镇、上饶等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改变单一水源供水的状况,保障供水安全程度,提高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大力推进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特别是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4)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立足现有水源条件,充分挖掘节水和供水潜力,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城市节水生活用水器具普及率,积极开展条件成熟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巩固提高萍乡市节水型社会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景德镇市、修水县、万年县、于都县、安义县、袁州区、渝水区、青原区、乐安县等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任务,建成一批高水平、具有代表性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为推动,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新观念,建立和落实节水有关规章制度,提升我省节水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国家下达我省的各项节水目标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和完善全省水资源监督监测站网,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水环境保护,保护水质,保护和修复生态功能,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推动绿色生态江西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实施江西省五大河流和鄱阳湖及东江源头水环境治理工程、部分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东江上游水源的水质保护及治理措施,加快重要大中型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以农村村塘、沟渠整治为主的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有效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5)切实加强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建设,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区的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继续大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积极实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和崩岗治理工程,加强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能力,积极推进生态修复、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发挥重点治理工程在全省水土流失治理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依法开展“三区”保护和治理,对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重点实施预防和保护,建立国家重点预防保护区;对易发水土流失、开发建设强度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督,建立国家重点监督区,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切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生态脆弱河流的综合治理,积极实施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东江源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加快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加强重要城市河湖水系连通和整治工程建设,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搞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切实加强对地下水的保护,实行严格的地下水保护政策,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和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地下水监测与保护工作,控制地下水超采,通过采取限采、禁采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的趋势,缓解和改善生态环境压力。

(6)加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充实水文站网,加强加快重点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地下水监测站和水资源监测站点建设与改造及水文站队结合监测基地建设,提升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和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水质水量监测站网,巩固提高“百余哨口工程”,完善设区市及以上界河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和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区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和完善全省水文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6个监测分站、20个监测点和1个观测场的建设任务。

——全面加强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要求完成我省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的定制,完成赣抚信饶修五大江河及鄱阳湖区的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加强以乡镇防办为主的防办能力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洪水预报、洪水优化调度等研究,开展中小河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和墒情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江河湖库低枯水位报警(报枯)系统建设,有效应对江河低枯水位。

——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把水利信息化建设放在水利发展的突出位置,确保水利信息化跨越式前进。加快“六大系统工程”建设;加快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灌区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全省农田灌溉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大力促进信息化资源融合和共享,强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使水利信息化水平与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相适应。

——加强水利应急管理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设施。

——加强水利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测控制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研院所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成鄱阳湖模型试验研究基地和鄱阳湖水文生态监测研究基地、江西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推进省水文预测预报中心建设,加强灌溉试验中心站和重点站建设。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水利行业管理能力。

——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以省、市和重点水域采砂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采砂管理执法基地建设,完善水政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完成15支水政支队、43支水政大队的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水利基层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5.3水利改革与管理主要任务

(1)强化水利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初步建立水权分配和转让制度,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修订并出台全省工业、城市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建立区域和行业用水效率等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用水指标考核和监督机制。

——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提出各地区、各河段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建立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核定各地区的开采量控制指标,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制度,加强水域岸线管理、采砂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取水口管理。

——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制度,编制主要江河和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全省农电行业管理体系、机制和规章,确保农电行业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以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建设管理为重点的行业监管。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各类应急管理预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管理,完善水利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水利建设其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加大规费征收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水利各项规费,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期限。

(2)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改革,完善鄱阳湖专门管理机构,积极探索五河流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完成南昌、景德镇、新余等设区市的水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鹰潭、九江等设区市的水务体制改革工作。

——建立农村水利发展新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推进水价改革。在水价改革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基础上,建立农民用水户自建、自管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公共财政水价补贴机制。

——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内部改革,探索乡镇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新体制。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渠道的投资体制,进一步完善水利融资机制。扩大公共财政投资规模,推动建立各级各类水利投融资平台,并充分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市场投融资规模,省级力争每年融资10亿元。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环境保护部将东江源列为首批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为契机,开展多种类型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加快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尽快制定适合江西实际的生态补偿政策。

(3)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

——进一步健全水法规体系,颁布实施《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条例》等,力争出台《江西省农村水电站监督管理办法》,启动《江西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完善民生水利、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和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证水法规的有效实施。

——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保障水事秩序和谐有序。

——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

——加强水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4)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水利行业能力

——加强基层水利单位建设,完善机构、保障经费、落实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着力加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

——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管理,加大水利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结合水利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开拓性、前沿性的水利课题研究。

——加强水利前期工作和科技创新,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积极开展五河水库及鄱阳湖水利枢纽联合调度研究、区域和流域纳污权交易研究、崩岗治理研究。

6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应切实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1)履行政府职能,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是经济社会的命脉,防洪减灾、供水安全和水环境与生态保护,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落实规划各项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生态环保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政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和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

(2)加大政府投入,确保水利投资

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建设和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改善农村特别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老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融资力度,拓展水利投资渠道,做到政府投入与市场融资并重。

(3)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涉水事务

强化依法治水,在法规体系框架内,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高效运作机制,加大政府对涉水事务和公共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等,提高水行政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

(4)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队伍

健全与水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评价、使用机制;构建符合行业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水利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形成水利人才工作与水利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

(5)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实施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强化项目立项程序,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完善规划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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